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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功高盖主(第4/6页)
    莫名的有些期待了,读书人清贵,其实屁事更多,私底下藏着龌龊和阴暗,胖丫头以女子之身读书科举本就惹人争议,那些老酸儒老古板还不知怎么非议呢,现在一个个都只能闭紧嘴巴了。

    书房里,窦夫子正在看湛非鱼做所的五言六韵诗,“斜、华、加、芽、来为句中六韵,可诗句堪堪通顺,毫无文采意境可言。”

    “林夫子亦说我没有作诗天赋。”湛非鱼被批的两耳发红,不敢说她第一次写的诗把林夫子气的爆了粗口。

    窦夫子看着严厉,可对湛非鱼却很有耐性,温声道“你可知大庆朝的文人雅士,一辈子会写多少诗”

    呃湛非鱼想了一下,但凡要读书科举的,寒窗苦读数十载,就算三十多岁有所成,至少也要读将近三十年的书,一万多天,一天一首那也是一万多首了。

    “回夫子,我估计至少要写两万首。”湛非鱼这个数字还算保守。

    毕竟科举之后还会写诗,但频率肯定没有之前多,每个月写个十来首,一辈子算下来两万首也差不多了。

    这么一想,湛非鱼突然头皮发麻,科举读书好可怕。

    “不,真正的读书人一辈子至少要写五万首甚至更多。”看着目瞪口呆的湛非鱼,乌黑的双眼瞪的圆溜溜的,窦夫子压下笑意继续道。

    “对读书人而言诗已经融入到了日常生活中,春花秋月的景,喜怒哀乐的情,但凡有所想就会赋诗一首,而你作诗只是为了科举。”

    湛非鱼听明白了,这便是工作和爱好的区别,前者是为了养家糊口,后者是源于兴趣爱好。

    大庆朝的文人因为喜爱所以写诗,自然有情感,而自己只是为了应付科举考试,所以诗中缺少了灵魂,就显得干巴。

    “听明白了”窦夫子问道,见湛非鱼乖巧的点着头,便满意的开口“从今日起,每日作诗一首交上来。”

    晴天霹雳

    湛非鱼呆呆的看着窦夫子,半晌后,认命的点头答应,“是,夫子,我知道了。”

    散学后,湛非鱼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往泰福酒楼走,一想到每天赋诗一首,她突然不想努力了,用活字印刷术说不定能找圣上讨个封号。

    不行的话,她再努力想想,肥皂的配方也可以啊,不行弄点玻璃出来啊,再不行还有火药这个大杀器

    湛文诚正是村正家的四儿子,在泰福酒楼的后厨当杂工,一个月也有一两半的工钱,远远的看着走在人群里的小姑娘,立刻迎了过去。

    “四哥。”湛非鱼笑着喊了一声,过继之后,辈分提了一级,否则就该叫四叔了。

    “小鱼,累了吧,先进来休息一下。”湛文诚一说话就笑了起来,看着很是憨厚,可眼中却透着精光,却因为没有算计之色反而会让人有好感。

    湛非鱼跟着湛文诚往酒肆走,“不累,之前在私塾我都是走着去。”

    “文诚,这就是湛小蒙童吧,楼上请,东家已经等候多时了。”掌柜的热情的迎了过来,对着湛文诚也笑着道“你陪着小蒙童上楼,顺便问一下有没有什么忌口的,我这就让厨房去准备。”

    这就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湛文诚看着走在前面的小姑娘,之前三叔家的二哥给酒楼送菜,厨房的杂工们不但没有对自己客气,反而多了些排挤。

    可小鱼不过是去了县学读书,连掌柜的都对自己如此客气,湛文诚不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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