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别人做不到的事,我沐阳可以做到!(第2/3页)
成侵权。”
法官“原告,请问原告还有什么可以举证的吗”
ig的代理律师反驳“我不同意被告代理律师的观点,星海集团使用ig的激光器,是在这个ig激光器基础上进行仿造,所有的相似点已经说明,星海集团已经有仿造的意图,从出发点就构成了侵权。
最关键的相似点,星海集团的激光器工作原理和我们ig激光器是一样的,光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已经侵权。”
陪审专家“如果说,星海集团的激光器核心结构,跟ig的一模一样,而且ig对核心结构进行了单独的专利保护,那么,被告方侵权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这个问题,我们需要认真地进行对比分析,请原告举证证明。”
沐阳反驳“我们的激光器已经申请了发明专利。”
ig代理律师没等他说完,就直接反驳道“原告在我们的激光器进行了优化,申请了新的发明专利,并不是说,有专利就不代表没有侵权”
“说的有道理”陪审专家认同。
哇
现场旁听观众惊讶起来了。
难道自己有新的专利,还不能说明没有侵权吗
这一点,现场还有不少人搞得懵了。
沐阳不得不佩服这个原告律师,这插嘴的能力就是厉害,看来对专利法吃得比较透。
麻蛋,律师的嘴巴就是厉害。
刚开始时,沐阳已经把他的气焰压下去了,结果没多久,就让他恢复心态了。
沐阳虽然有点纳闷,但ig和陪审专家的话并不是没有道理。
并不是说申请了发明专利,就构不成侵权。
这个专利法区分有点烧脑。
举个简单的例子。
张三申请了凳子的专利,内容很简单,权利要求覆盖范围也只有一项,那就是一个凳子包括一个座部和四个支撑腿。
张三拥有凳子的专利,并将技术转化成商品,凳子在市场上大卖,取得了不俗的收益。
过了一段时间,李四发现长时间坐凳子不舒服,要是凳子上能有一个靠背,这会大大提高舒适度。
于是,李四就发明了椅子,并准备申请专利。
椅子的技术方案也包括一个座部和四条腿,改进之处在于多了一个靠背。
那么,李四能申请椅子的专利么
答案是可以的。
因为申请专利的技术方案,不一定是完全原创的发明,在现有产品和现有技术上的改进也可以申请专利。
如今科学技术快速发展,完全原创的基础性的发明并不多见,绝大部分发明创造都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之上的改进。
李四发明的椅子解决了人久坐凳子不舒服的问题,具有创新之处,所以可以申请专利。
企业研发也是一样,都是在现有的技术方案之上进行挖掘和创新,从而解决新的问题,提高生产效率和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就是说只要方案具有创造性都可以申请专利。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李四能生产销售椅子么
答案是不可以。
可以申请专利和生产销售并不等同,因为生产销售对张三造成利益损失。
只要一件产品包括了已有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则落入该专利的保护范围,即罗向所说的全面覆盖原则。
椅子包括了一个座部和四条支撑腿,即构成了凳子的所有构成要件,所以落入了凳子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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