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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 厉鬼(第3/3页)
    似乎并不实际,现在的自己更像是背弃了家乡,背弃了过往的游子有一天不得不落魄返乡。

    枯坐在座椅的陈天就这样千头万绪地想了半个时辰,回过神来只能拿起卷宗,准备让案子来强压下心头的烦闷。

    失踪案的卷宗比陈天预想的还要枯燥,其中大多记录的都是县衙走访各家各户调查人口,最终通过多方验证而确定的失踪人员。

    而这样枯燥的过程在卷宗中占据了一大半的篇幅,陈天连半个时辰都没坚持住便开始昏昏欲睡。

    直到陈天将卷宗翻看到一大半时,几个不起眼的字眼令陈天精神一阵。

    “残缺的尸体”“有凶兽啃食的痕迹”……

    在这份卷宗千篇一律的记载里,这几个词瞬间捉住了陈天的眼球。

    陈天坐直身子,快速回看,终于找到了这一段案情的完整记载。

    “六月十二日午时,县衙快手刘志巡逻至万民巷与天府街交叉口,发现流浪野犬在垃圾中争抢食物,上前驱赶野犬后发现竟是人的尸体残肢……”

    刘志发现残肢之后立马上报县衙,经过连续几日的搜索,最终在万民巷和天府街附近找到了尸体剩余的残肢。

    但让县衙感到惊恐的是,不仅这些残肢有凶兽啃食的痕迹,尸体的内脏竟全部被掏空。

    由于尸体的面部及一切特征均被毁坏,县衙努力了几日仍然没有线索,最后归咎于不知名的流浪汉饿死街头,最后尸体被流浪犬分食。

    陈天看完后皱了皱眉,对于县衙这样潦草结案习以为常,但其中有些细节却让陈天察觉出了一丝不寻常。

    而后陈天快速翻看卷宗,发现整个卷宗中此类案情只有这一例。

    这让陈天感到蹊跷。

    首先按照陈天对县衙过往的了解,每一任县衙的首要任务就是保住自己区县内的稳定。

    尤其是开成区这样的贫民区,能保证不出一些大案凶案就足以给县衙一个“尽职尽责”的评价了。

    而现实情况是,开成区这样“穷山恶水出刁民”的地方各类案件是层出不穷,每任县衙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往往都是选择“报喜不报忧”。

    坑蒙拐骗这样的小案能拖就拖,凶杀命案就草草结案,或者隐瞒不报。

    像刚才这类命案,街头暴尸、残忍分尸手段极其凶残,案情扑朔迷离足以被称为特大案件了。

    案件虽然最后是以流浪汉被野犬分食潦草结案,但会被记录在卷宗内才是令陈天最惊奇的。

    在陈天看来,哪怕是初当察班不久的新手、哪怕没有看到尸体,但在见到卷宗的第一时间都会首先想到这个案子是他杀。

    但县衙这般结案说明他们并没有抓到真正的凶手。

    所以陈天才会快速翻看卷宗,想要在卷宗的后半段找到类似的案子。

    但结果却什么也没有。

    其次陈天会产生怀疑,还有一个原因。

    案情记录造假!

    首先是时间:“六月十二日午时”。

    陈天在开成区生活了二十几年,那里有多乱他是清楚的,尤其是夜晚。

    正是这个原因,他二十多年里就没有在开成区见过有捕快敢在午时巡逻的。

    哪怕是县衙的捕快,在午时的开成区街道巡逻那也相当于一个不设防的姑

    娘走到了狼窝。

    另外就是地点:“万民巷和天府街。”

    那里陈天是了解的,可以称得上是开成区的贫民窟。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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