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审问、关押俘虏。
但是武将本身的存在对军事法庭的职责造成了压迫和挤占。
他们经常被人举报,不通法律、以个人意志处理军民诉讼卫所里还有很多百姓,擅自派随从去审讯,非法扣押,等等。自然而然的,出现了很多贪污受贿的事。
这事儿其实蛮悖论的,还记得朱棣对何福等人说放心大胆的干,要有自决能力吗古代这个“自决”到底包含范围多大呢又是在军队这种特殊环境之下。那群法盲真的分得清什么是纪律,什么是法律吗
等到武将地位下降,镇守太监、知府等地方官员,又进行了司法权力抢夺。主打的就是各色地方土皇帝以老朱为榜样,纯粹以权压人的美妙画卷。
军事法庭名存实亡,最后被当做冗官不断的裁掉。
所有法盲将军们
他们越听越气,竟不顾
老朱在堂上,当场大声嘟囔了起来 “嗯,我们是法盲那群知府们总不是了吧他们呢做好了吗哼
文官们一听,也不干了。
这知府们想必至少是按照流程,往上提交。总比你们,按照自己的喜好来,强得多吧
“我
呸”将军们粗俗说, “军中的经历司,管军饷的时候,上下其手贪赃枉法的少了前几年因为贪污被擔下去的少了
好了,好了”老朱之所以打断他们,乃是觉得再深入下去,难免要深入到那句“各色地方土皇帝以老朱为榜样”,呸,这说的,不就是罪恶的源头在咱吗
那这个制度到底是好是坏呢
有一点我相信各位友友们读抗战史、解放战争时期都能看到,我军有别于旧军阀的一大特点便是旧军阀的军官总是可以随意打骂、处罚下属,他们滥用私刑,作威作福。
那我们是如何做到区别呢
最重要的,就是三湾改编时,把对标未来人民代表大会模式的士兵委员会建立起来了。官兵平等、民主的思想因此融入了士兵的内心,人人都是自己的主人,再也没有什么上下尊卑
了。
民主了,就得把法治建设提上议程。
在没有军事法庭时,想要行使司法权力,只能依靠最高权力机构即军中的士兵委员会。有了它,士兵委员会只需要行使立法权。然后让下面的军事法庭去行使司法权即可。
又一次了,大家暂时放下恩怨情仇,开始努力工作,努力理解。
茹瑞思考 “制定大明律,就是立法权那我们大明的立法权,应该在刑部与陛下身上。至于那司法权
郁新擦了擦汗 仔细想想,好像这司法权,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五军断事官,都有。
杨士奇补充道“别忘了地方的按察使,和各地的各级主官及照磨等。”
1931年9月,颁布了革命军事法庭暂行条例, 破坏红军凡属所有革命武装纪律与违背军事行政之事件,概得接受处理”。
它非常重要,不久之后,各级红军全都建立了相应的机构。战争时期呢,它叫军法处,具有检察权
、逮捕权和初审权。这就太big了。
终于看到了检察二字,想来是和那检察院有关了。但仍然看不太懂。就是后面这两样分的那么细吗
茹瑞又开始努力分析 “刑部肯定有逮捕权,都察院也有御史可以把犯罪官员逮捕回京,嗯,按察使总是配合御史一起抓人,所以它也有。
郁新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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