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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六章 总之是要戒色!(第3/4页)
    
    将走未走的时候,只听得从不远处传来“救命啊”的呼救声,还是白天时候暂时分别的宁采臣,与那求救声夹杂在一起的,还有狼嚎声。

    宁采臣一手举着火把,照亮前边的路,一边没了命地狂奔,躲避着身后野狼的猎杀,好巧不巧地,前进的方向正好是兰若寺的位置。

    他白日里淋了雨,大半天的时间水米未进,又走了那么多的路,身上哪里来的力气,被野狼一追,害怕的心情和求生欲让他爆发了一波,短时间内竟然没被那野狼追上。

    只是,在宁采臣前方的草丛中忽然蹿出三条野狼来,呲牙咧嘴,从喉咙里发出低声的嘶吼,堵住他的去处,让他逃无可逃,最终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这什么世道,这些畜生也玩起了兵法。”

    不是他跑得比那野狼快,而是那几头野狼目的就不是猎杀宁采臣,而是将他驱赶向其他野狼设下埋伏的位置,那一声声不必要的狼嚎就是传递信息用的,在此期间它们也要尽可能地消耗宁采臣的体力。

    在自然界中,体型越大的生物的力量就越强,狩猎者要狩猎体型比自己庞大的生物,通常要结伴行动,而人这种直立行走的动物,站起来的高度看起来就吓人,三四厘米的长度,放在别的地方不显眼,但是一搁到身高上却很是很明显的。

    并且人的手掌结构,特别适合抓握东西,使用工具,其中就包括武器。

    所以,为了成功狩猎宁采臣,这些在妖气熏染下初具灵智的野狼们便采取了合击的战术,逼迫着宁采臣不断奔逃消耗体力,最终束手就擒。

    “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不远处的树林中有人搭话,算是回应了宁采臣的自言自语。

    然后只见一道剑光闪过,一头最为强壮的野狼登时化为两半,血腥气瞬间弥漫开来。

    其余的野狼问到这股血腥气,却夹着尾巴逃走了,即便是逃,也逃得非常有章法,几头野狼并没有奔着一个方向走,而是四散而开,钻草丛的钻草丛,绕树跑的绕树跑,总之是挑那种人难走的路跑。

    “宁兄啊,你不是收账去了吗,身上不是应该有钱的吗,怎么大晚上的不住客栈,偏偏要到这九死一生的兰若寺来”岳斯走出树林,站在宁采臣面前,出声问到。

    见到岳斯,宁采臣大喜过望“兄台,原来是你,真是老天爷保佑,如果不是你出手,我现在估计已经被那几头野狼给吃了。”

    “先不说这个,你不是有钱吗,为什么要来这里,难道是记着请我吃饭的约定,特意打听到了我因为没钱,只能到这兰若寺来过夜。”岳斯和宁采臣各说各的。

    宁采臣站起身来,脸色苦闷地说到“别提这回事了,白天的时候你提醒我说要快点走,哪怕借了你的伞,最后还是淋了雨,我的账本都被雨水浇透了,墨迹都散了。”

    “我原本去那客栈收账,那掌柜的虽然不情愿,但我有账本在手,他也得认,只是账本上没有了明细,他又不认账了,让店小二把我的行李和我一并扔了出来,我身无分文,连一个馒头都买不起,更别提吃饭住店了,从旁人那里打听到了有兰若寺这个去处,便赶来了这里。”

    “没想到刚到兰若寺的附近,就被野狼给盯上了,幸亏有兄台你出手相助兄台,为什么你脸色这么难看”

    岳斯冷哼一声“我告诉过伱,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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