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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诗词魁首任平生(第2/6页)
    我上次同你说的那首词”

    程祭酒想了想,问道:“你说的可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正是。”

    许汝贤眉梢上挑,略显粗糙的老脸满是笑意:“那首词是任平生所作,起舞是他的雅号。”

    “这……”

    程祭酒听见这话,懵了。

    前段时间,闲暇时,他还跟国子监的学子聊到这首词。

    无论是他自己,还是国子监的学子,对这首词的评价都是极高,一致认为这首词必将流传千古。

    当时还疑惑,为何以前从未听过起舞此人,原来竟是任平生的雅号。

    “任平生精通诗词之道,又久居边关,为我大周把守国门,今日送别南下征战的王孙,正契合了他的心境,十之八九能做出佳作。”

    一旁,许汝贤好似已经赢下了这场赌局,脸上满是笑意。

    程祭酒心里也认同他的说法。

    毕竟,任平生能在短短两三个月的时间,做出行路难和青玉案,可见其诗词天赋极高。

    单单凭借这一首诗,一首词,称之为诗词大家都不为过。

    做出一首佳作,并非难事。

    但……传世佳作,却未必能做的出来。

    他要真能做出来,也就意味大周又多出一位绝世才子。

    如此一来,输掉一场赌约,又算得了什么

    一念至此,程祭酒沉默下来,安静的等待任平生作诗。

    …………

    一楼。

    众人的目光全都聚集在任平生的身上。

    任平生略作思考,大手一挥:

    “纸笔!”

    “好!快去拿纸笔!”

    众人见他答应,热烈的欢呼起来。

    仅仅片刻。

    掌柜就拿来了纸笔,摆在任平生的面前。

    任平生提笔蘸墨,开始书写。

    不到半炷香的时间。

    落笔。

    诗成。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一旁。

    陈志明大声的念了出来。

    念完。

    大堂内安静下来。

    众人都在细细品味这首诗。

    很快,有人分析起来。

    前四句,世子是在借烧不尽的野火,比喻我大周奋勇杀敌的将士。

    后四句,借南边古道荒城之景,表达与他们这些王孙的依依惜别之情。

    在送别诗中确实算得上是佳作,但……总觉得差了点意思。

    众人心里这么想,嘴上却没这么说,只是笑着称赞。

    “世子好文采!”

    旁桌。

    晋王细细品味了这首诗,轻轻的摇了摇头:“这首诗确实不错,但与今日宴会的气氛并不相符,终究差了点儿意思。”

    二楼。

    两位大儒对这首诗的感觉和晋王如出一辙。

    这首诗单拎出来,作为送别诗,可以说近十年无人能与之相比,但放在今日的宴会上就差了些。

    周人野火烧不尽的韧性,与好友的依依惜别之情,这首诗都有,却没有南下征战杀敌的豪迈气势。

    简而言之。

    算是佳作,却非传世佳作。

    最起码,程祭酒是这么认为的。

    他看向许汝贤,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刚峰兄以为这首诗能否称得上是传世佳作”

    许汝贤闻言,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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