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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3 章 私印(第5/9页)
    至少要延续几十甚至上百年。而且习惯了那种律法的百越人,以后能接受律法变革为严苛的中原秦律吗

    李斯认为可以徐徐图之。

    每年加一条,一点点地往秦律的方向修改。先从不起眼的律法开始,不会涉及到庶民的利益,他们的反抗就不激烈了。

    而且在新条律增加的同时,还可以辅以其他好处。比如像之前颁布新田税制度时,给予部分贵族一段时间的免税优惠。

    另外还有一个手段则是借势。

    发生了某个案件时,顺势推出与之相关的条例,告诉庶民这是对原律法的补充。以舆论分析的方式宣传补充条例的优越性,告诉庶民增加这个条例是为他们好,而不是官府故意限制他们。

    有现成的案子摆在跟

    前,庶民自然没法反驳,说不定还会很欢迎。

    当然,这一整套流程里最重要的,还是得先制定出适合百越民情的律法。

    早朝后秦王政留下重臣一同商议细节。

    李斯拿着自己问商队要到的资料,细细与众人分析起来。

    部落制的百越地区暂时还不习惯国家管理,那就先保留部落模式,然后以合作的方式派出官吏协助。

    一开始不要派太多人过去,免得他们生出逆反来。

    “一部分差役是过去维护治安的,一部分小吏是过去协助管理的。给每个部落划分自己的领地范围,小吏负责在双方部落起冲突时进行协调,以及在部落里传授各种先进技术。”

    总会有人愿意尝试农耕,而不是维持游猎的。

    农耕累人,看起来好像不如采摘和储存现有的食物方便。但山林里物资再丰富,冬日也是难捱的。

    耕农数量增多,部落人口也会增多。再加上部落间冲突的减少、游猎采集活动的减少,都会有更多的人存活下来。

    人一多,原本的部落首领就很难管束他们了。

    部落制的落后就在于只能管理小型的社会群体,人多了就必须得上律法道德进行约束。

    那个时候,就是秦吏发挥作用的时候。

    把部落酋长变成村中里正,部落模式转变为更稳定安全的村庄模式。

    一个部落住不下后总会慢慢分裂成很多个小村庄,酋长一个人很难管得了分出去的那些,所以村庄会出现新的村长里正。

    里正是秦国的基层官吏,分出去的村庄想要得到秦国承认的名分、获得秦国的技术支援,就得主动配合秦国的工作。

    已经在原部落习惯了那些文明社会好处的部落不会愿意回到野人模式,所以他们肯定会妥协的。

    李斯大胆发言

    “这一招也能用在匈奴人身上”

    等打服了匈奴之后,就让匈奴保持游牧部落的局势。给他们划分草场,不许互相侵犯。

    草场不能搞农耕,却可以学其他技术,依然要依靠大秦。

    “部落之间要是开战,无论谁胜谁负,先动手的就要受罚。部落可以派人来大秦告状,查验之后,大秦替他们做主。”

    太子曾经说过,即便全歼了匈奴,以后也会有别的游牧民族占领这广袤的草原,再重复一回灭匈奴的战役。

    与其如此,倒不如收编匈奴部落。

    用中原的文化将匈奴人洗脑成大秦人,让他们认同自己是大秦子民,他们就不会生出反叛之心。

    而在洗脑成功之前,就以绝对的武力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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