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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章(第4/6页)
    处府院里。侍从将装满了水的花壶递给叶应天,“老爷。”

    叶应天一身长袍,四十几岁的年纪,看起来却很是年轻。他接过花壶,慢悠悠地浇花。

    浇完花,他在凉亭里坐下,拿起之前未看完的书。看到绝妙处,他拍膝盖,“好写得好不愧是朝清”

    侍从见老爷满面红光,他笑着摇摇头。老爷是学武的,却极爱看书,尤其是魏朝清魏大学士的书。

    日头渐高,即将要吃午食,老爷却还沉浸在书里。侍从提醒道“老爷,该吃饭了。”

    叶应天完全没反应。

    “老爷”

    “老爷”

    他喊了好几遍,叶应天才从书里回神。收起书,叶应天去前厅吃饭。注意到桌上没人,他问“云川呢”

    “公子他没回来,应该是在外面吃吧。”

    “这小子。”叶云天净手,正准备吃饭,忽有侍从前来。

    “老爷,有飞鸽传书。”

    “哪里飞来的”

    “锦州。”

    “锦州”叶应天擦干水,接过信纸。

    “朝清的信”他讶异,扫视信纸上的内容。看完后,他蹙眉。

    魏朝清寄来书信,问他可愿收一女子为徒。此女子乃魏朝清好友。若他愿意收徒,他必有大礼送上。

    朝清应该

    知道,他不收徒。既知他不收徒,还写来这样一封书信,想来,朝清甚是看重此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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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傍晚时,飞了半日,鸽子抵达锦州。

    魏朝清取来回信。回信上,叶应天道,他已经老胳膊老腿了,教不了徒弟。随之问沈秀天赋如何,若是天赋好,他可以联系他友人,看友人有人有没有意向收徒。

    拿着信纸,魏朝清陷入沉思。

    沈秀想学最最厉害的武功。而如今武功最厉害的那几位,其中一位便是叶应天。

    叶应天乃是前武林盟主,前两年因不想再参与江湖上的纷争,便早早隐退。如今安居在燕州,每日看看书,养养花草,闲度时日。

    他与叶应天本不相识,但叶应天爱看他的书,两人便相识,有了些交情。

    沈秀说想练最厉害的武功,他便想到了叶应天。他知叶应天不收徒,但他还是想替沈秀争取一下机会。

    看完信后,他执笔回信。信里,他如实告知叶应天,沈秀资质根骨一般,并再次请他收徒。若他愿意收徒,他可以向他提任何要求。

    夜里收到回信,叶应天肃色,资质根骨一般,还一定要让他收徒为了让他收徒,朝清竟答应他,他可以提出任何要求。

    任何要求么叶应天沉吟。

    次日凌晨,魏朝清拿到叶应天的回信。叶应天仍说自己老胳膊老腿,教不动徒弟了,但他儿子叶云川可以教。他可以让叶云川收沈秀为徒。

    叶应天之独子,叶云川,年十九,身怀天资奇骨,年纪轻轻便与其父武力值差不多相当。

    因他爹隐退江湖,他也不愿参与江湖上的纷争,便同他爹一起隐退安居在燕州。

    若他能收沈秀为徒,也能教得她一身厉害武功。魏朝清思及此,继续往下看信。

    叶应天提出收徒的条件。条件便是,让魏朝清亲手执笔,给他叶应天写一本传记,同时还要送他一百首妙绝诗词。

    没有犹豫,魏朝清答应了叶应天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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