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知道刘小别的时候,就觉得他的名字很好听,念起来嘴唇轻启,发音的时候口型都张的很小,好像在念世界上最好听的字音一样。
虽然后来被我吐槽过,这个名字总让我想到“小别胜新婚”。
我们俩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其实挺正儿八经的,五星红旗飘在蓝天白云下,我们胸前的鲜艳的红领巾随风飞舞哦不,当时已经读初中了,不用系红领巾了。
在我唱国歌的时候,我听到旁边那个护旗手的发出了微不可道的笑声,噗嗤一下,引的我斜斜的瞪他一眼,却见他迅速的别开了头,装出一幅若无其事的模样。
没错,这是每周一美好的升旗时刻,他是七班的代表,我是和他同届的广播站今天负责值班的小主持。
被他笑了一声,我干脆就只用气音唱歌了,反正那么多人都在唱,我不发音也没人能发觉我滥竽充数不是么,至于那个少年,没关系的没关系的,没有下次见面了。
少年从我手里接过麦克风,我窥见他骨节分明的手,从手腕凸起的骨头到修长的手指干净的指甲,仔仔细细的从那一眼里打量了个遍。
这人的骨相生的真好看,掌骨指骨各种骨都是,美人在骨不在皮大概就是这个道理,虽然这家伙也有幅好皮囊那叫什么,好看的皮囊到处都是,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不是
我也就多看两眼,我可不是花痴的人,我是看内涵的。
当然,也许外表决定着我会不会去了解对方的内涵。
少年似乎发现了我在偷瞄他,因为他的耳朵悄悄地红了起来,把手握成拳放到唇边似乎是想轻咳一声,又想到了自己拿着麦克风,只好作罢,老老实实的念起了稿子“同学们好,老师们好,我是初二七班的代表刘小别”
刘小别。
我在心里咀嚼着这个名字,又忍不住看他一眼。
很别致,和这个人一样,我可能要记上一段时间了,只是有印象,可不是惦记哦。
不过也是活该,让他刚才偷笑我,现在好了吧,我就肆无忌惮的看他,让他脸皮薄去红着脸。这种用眼神调戏人的感觉真好。
刘小别的脸也跟着红了起来,这次换我弯弯嘴角发出一声只有我和他能听到的低笑,也算是以牙还牙了,毕竟我是个很记仇的人。
我可不敢明目张胆一直看,不然台下走神的同学要是看见了,可不得以为我沉迷少年美色,觉得我喜欢他呢。
升旗结束后我就迅速的溜了,我怕刘小别问我干嘛看他,这个问题太难答了,我总不好意思说我是一方面打算报复,一方面是满足自己的私心呀。
结果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们就又遇到了。
我和好友说笑着混在校门外喧闹的人群里,她像是发现了什么一样向前指了指“诶你看,那个男生,就是那个”
“哪个呀。”我一边说着一边看了过去,下一秒我的世界里就只看到那一个人,少年穿着件白色的衬衣,薄薄的布料贴在身上是盖不住的脊线,书包单肩背在身上,耳朵里塞了只耳机,极其敷衍的点着头听着旁边男生说话。
“刘小别”人群中忽然有人叫他,于是少年人回过头来,恰好和我的视线撞了个正着。
似乎没想到我就在身后,他有些诧异,这表现在他的目光足足在我脸上停留了好几秒,当我以为他会转移视线的时候,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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