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支付宝到账,2698...)(第4/5页)
将杯里的酒一饮而尽。
“所以喝酒伤身这么浅显的道理你是明白的”
赵斯昂微微一笑,不置一词,往自己手中空空如也的酒杯中又倒了一杯。
宋安宁注意到他手背上那道还没好的红痕,问道“这道伤疤怎么还没好”
赵斯昂并不在意这道小伤疤,笑道“阿狸的指甲挠的,过两天就好了。”
宋安宁知道,阿狸是赵斯昂当初在国外和秦凝一块收养的一只狸花猫。
“阿狸真是越来越调皮了,从国外回来,它是不是胖了很多。”
“七斤了,是胖了不少,你也该去看看它,认真说起来你才是它的主人。”
“好,有时间我过去看看它。”
多喝了两杯,赵斯昂似乎有些醉了,取下鼻梁上的金丝眼镜,扯松了领结,呼出胸中藏了许久的闷气,半眯着眼看着她。
屋外是倾盆的大雨,雨滴砸在透明玻璃窗上,从上滑下一道水渍的痕迹,屋内是昏暗温馨的烛火摇曳,香薰与红酒的香味混成一种独特的甜腻气息,羽毛似的在你鼻尖心口撩动,无端地动人心扉。
在见赵斯昂的第一面起,宋安宁就发现他的眼睛幽暗深邃,里面藏着溺死人的温柔,一眼望去,总给你一种深情的错觉。
这样的人,你最好不要轻易与他对视,否则很容易陷入他眼底连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深情中无法自拔。
在酒精的刺激下,赵斯昂眼前似乎有些恍惚,在那一片明暗交界明显的暖光中,宋安宁那张酷似秦凝的脸他逐渐分辨不清。
红酒让人心头燥动,他喉结滚动,下意识一个称呼脱口而出,“阿凝。”
宋安宁下意识冲他笑道“嗯怎么了”
“我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我很想你。”
宋安宁似是有些惊讶,却依然温声问道“你喜欢我”
“嗯。”
宋安宁循循善诱,“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
“从在国外时,你救下阿狸的时候开始。”
“那为什么不告诉我”
赵斯昂声音略有些哽咽,“我以为你知道。”
“你不说我怎么会知道”
“那你现在知道了”
“嗯,我知道了。”
这是赵斯昂的遗憾。
遗憾秦凝到死,都不知道他是喜欢她的。
两人如磁场一般不自觉靠拢,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恍惚间两人鼻息交缠,气氛正好,就差那么一点点。
宋安宁最先回过神来,她双唇紧抿,眉眼低垂,是不敢与赵斯昂眼神对视的架势,急促站起身,“你是不是醉了这么晚了,回去也不太方便,不如就在我这洗个澡,好好睡一觉。”
赵斯昂回过神来,捏了捏疲惫的眉心,将取下的金丝眼镜再度戴上,迷茫微醺的眼神褪去,变得清明又冷静。
他仰头靠在沙发上,想着刚才就差那么一点,不由得呼出燥热的呼吸,“可能是真的喝多了,太晚了,我要走了。”
他硬撑着站起,却小看了红酒的后劲,一个踉跄,差点摔在沙发上。
宋安宁连忙扶住他,“好了,别逞强了,就在我这睡一晚吧,反正我这客房多,睡得下,待会我给你去找件睡衣。”
宋安宁起身,在客房的衣柜找了一套还挂着吊牌的男士睡衣,递给了他。
赵斯昂看着手中的睡衣,他本不想睡在这,但也不知道是不是红酒的原因,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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