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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潘金莲(第1/3页)
    第四章

    去阳谷县的, 多半走这条路, 一来路程近, 二来沿途有歇脚梳洗的地方, 不用搞得自己很是狼狈。

    走这条路的行人多, 他的客官也就多,每日络绎不绝的,他照应都照应不过来, 哪里会记得寻常路过的行人?

    之所以对潘金莲的印象深刻, 因为这个时代的女子甚少有抛头露面的。

    大家闺秀讲究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小家碧玉也极少出远门,纵然出门,多是跟随家人一起的, 长长的帷幕从头遮到脚, 莫说模样了, 连身段都瞧不出来。

    他在景阳冈开店这么久, 还是第一次见独自行走的少女。

    那少女一身红衣, 娇娇俏俏, 瞧上一眼,便叫人酥了身子。

    客栈里的人都去瞧她, 她也不恼,像是察觉不到旁人的目光一样, 大大方方点酒点菜,一个人往桌上一坐,开始自顾自喝酒。

    古往今来, 哪有妙龄少女一人出来买醉的?

    多半是生活中遇到了不顺心的事情,再要么是跟家人闹了别扭,这才迫不得已出来的。

    店家瞧了瞧,那少女与他女儿的年龄差不多,他女儿是他的掌心宝,这个少女当也一样,是她父亲的珍宝,若是在外面出了意外,当爹的指不定该怎么伤心呢。

    店家这般想着,有意上前招呼两句,刚刚迈开脚步,便看见周围大胆的登徒子已经围了上去。

    登徒子摇着扇子端着酒,眼睛里淌出水来,道:“小娘子,一个人吃酒,哪有两个人一同吃酒来得快活?”

    登徒子把酒坛放在桌上,身体便往少女身上蹭,还未挨到少女身体,少女手臂一挥,随手拎起登徒子的酒坛,砰地一下摔在登徒子身上。

    少女喝了三杯酒,脸颊微红,眉梢轻挑,清越的声音略带着几分醉意,道:“你打错了主意。”

    登徒子抱着头在地上滚来滚去,想要再凑过去一亲芳泽的人默默收回了自己已经迈出去的脚,不约而同想起近日里传得沸沸扬扬的一个人:

    潘金莲。

    年龄对得上,漂亮的脸蛋与妩媚的身段对得上,脾气对得上,身手更是对得上,不是她还有谁?

    见此,店家没去多管闲事。

    开玩笑,清河县所有的衙役都拿她没有办法,眼前的登徒子更不会对她造成任何伤害。

    莫说伤害她了,以她的乖戾作风,不杀登徒子便是手下留情了。

    只是登徒子若是死在他店里,只怕他也要去府衙走一趟,只盼着潘金莲生气归生气,莫动不动要人性命。

    潘金莲在客栈住了几日,店家提心吊胆了几日——每日来店里的行人,看到一个貌美少女孤身喝酒,总有那么几个控制不住自己的人,想要凑上前的。

    店家苦劝不住,不忍别过头。

    骨头的断裂的声音,男人的哀嚎声不绝于耳,店家摇头轻叹。

    这些行人呐,怎么就不听劝呢?

    他不是怕潘金莲受伤害,而是怕他们上西天啊。

    如此过了几日后,店家自以为摸清了潘金莲的性子。

    这个时代,哪有那么多女子单身闯荡的事情?又有多少女使能拒绝一方大户的纳妾要求?

    潘金莲拒绝张大善人,多是少女怀春,心里有了人,在清河县大闹一场后,她在清河县再难待得下去,便决定跟着心上人一起远走高飞,二人约定了时间地点,潘金莲先行,在约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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