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摆弄着一条腰带,眉头挑起来,颇有几分挑剔的样子“搁以前,这种东西我看都不看一眼。”
罗衣走过去一瞧,那条腰带的绣功还不错,花样也很别致,唯独就是料子次了一些。以于家的财力,于父的确是不会用这种东西。
“谁送你的?”罗衣问道。
于父就道“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男子,他没说自己叫什么,我也没问。”说话时,他脸上带着几分得意洋洋。
那个男子跟他说话时,紧张得不得了,话都说不利索,名字更是忘了提。为的什么?还不是因为他的女儿厉害,他们都想做她的侍君?这才来讨好他。
于父很得意,不由得看向方尽,他本想摆一摆做父亲的架子,但是罗衣之前的告诫还在,他就没有多说,只是眼神却透着几分教训。
方尽只当没看见。于父不喜欢他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他自问做得够好,再不喜欢他,他也没办法。
进了屋,他叫了一声“母亲,父亲”,便自顾去给罗衣倒水喝。讲了一个时辰的课,妻主一定又累又渴。
于父看着他把罗衣照顾得很周到,却不是很满意,敲了敲桌子道“方氏,给我也倒一碗来。”
方尽道了声“是”,就给他也倒了一碗水。
他如此恭顺,于父不知怎的,仍是不高兴。他接过碗,抱怨了一句“这碗沿上有豁口!”
方尽便不说话了。屋里统共就两个碗,在山寨里的吃用,全是按人头算的,没有多的。他拿什么给他换?于父这样说话,明显就是找茬了。
方尽只做听不见,眼观鼻,鼻观心。
“有豁口叫人怎么喝?”于父见他不说话,更加抱怨起来,“一点也不贴心,还不如外人。我瞧着山寨里的小伙子们,个顶个的热情贴心……”
“不喝就算了!”罗衣将碗一放,劈手夺过于父手里的碗,将水往地上一泼。
屋子里陷入一片死寂。
方尽的头垂得更低了,谁也瞧不见他眼里的喜悦。妻主又为他出头了,妻主从来见不得他受委屈。
于父则是瞠目结舌,看着罗衣,只觉得满心的委屈“老天爷哟!我好好的闺女,这是连碗水都不给我喝啊!”
罗衣将那个带有豁口的碗往桌上一放,淡淡地道“我们屋里的碗都有豁口。你想喝水,回你屋拿没有豁口的碗去!”
于父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一拍桌子站起身,气道“好,好,我走!你现在能耐了,嫌弃自己父亲来了!”
罗衣头也不抬“我讲了一上午课,累了,就不送父亲了。”说着,她对方尽示意一下,方尽立刻走到于母身边,扶着于母起身。罗衣便道“母亲慢走。”
于父更生气了,大步往前走去。于母走到门口,笑着摇了摇头,什么也没说。
她的老夫就是这点毛病,这么多年都过来了,她也不好说什么。女儿给他没脸,那也不是她管得了的,谁叫他总是不长记性,对人家小两口挑挑剔剔?
等人一走,方尽就关上门。
走到罗衣的身前,将她打横抱起,将她放倒床上。
紧接着伏了上去,捧着她的脸,又亲又咬。
“妻主,你真好。”他满心欢喜,从唇齿间流露出掩不住的喜悦之情。
自从圆房后,两个人的相处更加圆融起来。他在她面前也放下了小心翼翼,不再总是记着那些教条。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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