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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第2/4页)
    沈清竹一笑,“这又怎的了,初学者都是如此,幼时我刚学写字那会儿,先生还说过我的字像狗爬。”

    周松很意外,“怎么会,你的字很好看。”

    沈清竹擡手拨弄了下后颈的头发,使其不要紧贴着此时有些许敏感的位置,嘴上道:“练了许多年才能写成这般,下了不少功夫,就像你打猎一样,也不是一开始就会的。”

    就像打猎一样,周松抿了抿唇,不知为何,听见对方这般说,他心中少了诸多窘迫,还多了几分莫名的欢喜。

    “我这般的年岁,学识字岂不是太晚了……”周松心中有些意动,若是他能识字,能多看一些书,是不是与坤泽,能有更多话说,不会像现在这般笨嘴笨舌。

    沈清竹摇头,“不晚,只要有心想学,便是耄耋老翁亦是不晚。”

    顿了顿,又道:“你若想识字,日后得空,我可教教你。”

    周松擡头,磕巴道:“你、你教我?”

    见他如此反应,沈清竹有些好笑的扬眉,“或者,村里有教书先生?”

    “……没有”周松摇摇头,栖山村识字的人一只手都数得过来,最有学文的就是村长,但跟坤泽比起来,自然还差的远。

    他擡手摸了下后脑勺,瞥一眼对方,又收回视线,“会不会麻烦你?”

    “不会,”沈清竹的视线落在跳跃的火光上,“我现下在村中没什么事做,闲着也是闲着。”

    本就十分心动的周松张口便想应,却又想起什么,犹豫道:“我们……若是常待一处,不大好。”

    一个坤泽一个乾元,总凑在一起难免便有流言蜚语,栖山村民风再如何纯朴,也总有多嘴多舌爱看热闹的。

    这倒确实是个问题,沈清竹想了想,道:“那不如,届时我们去钱婶家,她家人多,谁问起来总也有的说,若是他们不介意,正好将林家小哥一并教了。”

    如此也算是两全其美,周松没什么意见,只是听见他说还要教林二柱那个小子,心里不大爽快。

    教那个混小子识字,怕是他的屁股都沾不到凳子上,整日里上蹿下跳的。

    “怎的,可是还有其它为难之处?”见他脸色不大好看,沈清竹疑惑询问。

    “不曾。”周松连忙摇头,“只是怕你辛苦。”

    听他如此说,沈清竹又笑了笑,“无碍。”

    架在火上的兔肉散发出阵阵香味,表皮已是金黄,周松收回手仔细看了看,确定已是熟透,看了眼对方白净的手指,才想起今日因下雨过于忙乱,没有摘放肉的叶子,也没带小刀。

    他有些为难,总不能让人捧着油乎乎的烤兔子直接啃。

    沈清竹注意到他的犹豫,伸手从怀里掏出帕子递过去,“撕条腿给我便好,多了我也吃不完。”

    “好。”周松伸手接了,贴身放的帕子上是兰花的香味,比空气中的更为浓郁,他指尖微蜷,屏息了一瞬,动作很快的用帕子衬着,撕下一条兔腿递回去,甚至都来不及心疼被油污沾染的手帕。

    刚烤好的兔肉还烫,沈清竹吹了吹,轻轻咬了一口,没有调料的烤肉味道自然算不上好吃,多亏周松摘了两个酸果抹了汁在上面,遮盖了些肉腥味,还可以入口。

    他此时胃口本就算不上好,能吃完兔腿已是极限,剩下的兔肉都被汉子解决了。

    周松三下五除二吃完兔子,将树枝连带骨头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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