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
刚开始的时候,是它带着他一路狂奔,但奔出去两里路之后,安七墨成功掌握了主动权,驾驭了它。
他仍旧夹紧马腹,嘴里发出“驾”的一声,水水跑得更快,棕色的鬃毛不断地往后飘,手都顺不回去。
安七墨没有勒令它停下,心头想,既然迟早要驯化它,不如就趁这个机会,好好驯化它好了。
跑了整整一刻钟的时间,安七墨发现,居然跑了将近五公里地,这速度简直太可怕了。
他“吁”的一声,拉住缰绳,水水前蹄高高扬起,终于停了下来。
安七墨翻身下马,走到水水跟前去,发现,这家伙居然不喘气。
他霍地想起刚买它回来的那天,李云月说,该不会是千里马吧
他心头隐隐雀跃着,或许他当时觉得这匹马特别,就是因为,它是千里马只是他当时无从判断罢了。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不是每个驯马人员,都能看出胯下之马,便是千里马的。
他拍拍马脖子,“你居然没喘气好家伙,难道你真的是阿月说的,难得一见的千里马我阿月说得没错,你脾气的确很火爆啊水水这个名字,当真非常适合你”
“奈何现在你被我驯服了,日后你便乖乖听我的吧不管你是什么品种的马,只要你能发挥自身价值,便是好马”
他语气中,有难以掩饰的兴奋。
英雄爱良驹、爱好剑,都是正常的,这无可厚非。
他再次翻身上马,拉住缰绳,让水水调转方向,面向家的那边,嘴上“驾”的一声,水水又狂奔出去了。
来时,他是以驯服这匹马为目的,回去的路上,他则是以感受它的速度为目的,心里感受自然也产生了差异。
又是一刻钟后,看到了村庄,他唇角微勾,感觉很棒。
发现水水的“超能力”之后,安七墨越加有耐心地等待它长大了,每天都给它很多吃的,对它比对其他家畜,要上心不少。
这日傍晚,李云月从书院回来之后,见他在院子里给水水梳理毛发,便笑道“七墨,你简直将水水当成你的孩子来对待了”
“这有何不可呢它可是我们家里,最值钱的家畜啊”
“那你说,它会不会被娇养然后拉不了重物”
“不会,我除了照顾它之外,也在训练它,你完全不用担心。”
“哦对了,马车什么时候打造好”
算起来,他们将图纸送去给黄师傅,也有差不多七天时间了。
“应该快了吧我还没时间去问,回头我抽空去询问一下,天气暖了,找黄师傅打家具的人也多,怕是忙不过来吧。”
“嗯,反正水水还小,也不着急。”李云月说着,就进屋去了。
安七墨内心偷笑,水水看似还小,只怕它的力气,已经和普通成年马差不多一样了,目前为止,安七墨还没见这小家伙喘气过。
真希望阿月快点生下孩子,他好带她感受一下。
院子里没人,他继续给水水梳理毛发,压低声音道“喊你水水,会不会太对不起你了应该喊你闪电才对吧不过呢,你身为母马,还是水水比较适合你的性别,且这是我娘子给你取的,不能换掉,对,不能换掉。”
安七墨的自言自语,水水是听不懂了,但它能够感受到,主人心情不错。
毛发有人帮忙梳理,它也舒坦,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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