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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Chapter 52*(第3/6页)
    上很干净的样子。

    但也不太确定。

    辉哥让他换上陈义的鞋子“绕开地上的血迹,把他带走。”

    有人在一窗之隔的外面协助,两人合力把“尸体”抱了出去,厨房正好就有消毒水,他回过头来仔细地按照高辉的要求清理了窗户。

    本来高辉是说他来处理,只下令了一件事,让身材和“尸体”相仿的刚子,换上“尸体”的衣服,去把他开过来的那辆车开走,全程要避开监控,包括四周的行车记录仪,必须遮住正脸。

    刚子就是做这个的,但协助抛尸和他偷车不是一个概念的。他当时不想做了“辉哥是想害死我们啊”

    但“尸体”已经被吊上二楼了,伟仔摸着他的皮肤说不对啊“怎么还是热的。”

    “刚死当然是热的”

    “你说的有道理。”

    把陈义的衣服扒下来,伟仔还是觉得不对“他是不是没死”

    “你摸一下。”

    “你怎么不摸”

    过了几分钟,两人确定下来“他没死。”

    刚子开始骂伟仔“你搞什么,他身上连伤口都没有,你说被人捅”

    伟仔也骂他“让你去确认一下死没死,你确认了说你怪我”

    “那怎么办,把他弄回去吗”

    这时再一看,他们刚才的举措惊动了家里的两个人,灯已经打开了。问辉哥怎么办,高辉说“刚子把他车开走,就当他自己走的。伟仔把人带过来见我。”

    大约是因为知道人没死,两人胆子也大多了,为的是辉哥说事后给他们发的两万块奖金。

    四周密闭的审讯室内,刚子口干了,说想喝水。

    然后问“我这算犯罪吗当时我知道他没死我才同意做的。”

    “危害社会治安,协助他人杀人,可大可小,你继续说。陈义当时没死,后来呢”

    “跟我没有关系我没有协助他我走的时候他还活着呢你们可不能不分青红皂白。”

    “我只知道伟仔把他塞自己车后备箱,把人带走去见辉哥了,伟仔的车撞坏了,汽修店都很难修的那种,他都不敢打电话问保险公司赔偿。过了几个月,伟仔整天做噩梦,我才知道原来人。那天晚上他开车带人去见辉哥,不敢走大路,拐的偏僻小路,结果中途撞车了,是高辉来处理的。伟仔跟我说,人是高辉带走的,他说梦见陈义了,可是人不是他杀的。跟他没有关系,冤有头债有主,要找就去找高辉。”

    现在伟仔人已经。

    死无对证,只能从高辉嘴里撬出真相。

    她拧起眉来,伟仔的车维修过这点,她有印象,一翻卷宗,还真是。

    如果按照这样来说,打晕陈义的关振是从犯,他对陈义造成的伤害一直持续到他死亡为止,可关振又有精神疾病,法律来说是无罪的,假设刚子的说法是真的,那最后行凶的高辉就是凶手,开车带走陈义的邓伟,属从犯,至于面前的刚子,罪名可大可小,可都称不上严重。

    “事情经过就是这样,后来辉哥给我们找了份ktv的工作,开那个ktv的是他朋友,我们俩在那儿当安保。”

    这个案子最奇怪的地方就在于,高辉为什么要监视关振,为什么会帮忙处理这件事,他认识关家的谁他在保护谁是出自高辉本意吗亦或者是受人所托

    最开始让邓伟和郑刚去自首,不要跑路的,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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