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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erce·(第2/4页)
    后亲吻了一个女孩,两个女孩,甚至在绝望与恐惧的驱使下又有了第三个,可结果只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湿漉漉,苍白,冰冷,恶心,而又带着一点轻微的口气,就是我对于那些亲吻留下的印象。她们总是咯咯笑着跑开,就像偷吃了一块甜美的蛋糕一般愉快而又心满意足,而我只是茫然地走到小河边,徒劳地试图洗去女孩留下的味道。

    然后,我便看见了他。

    在我14岁那年的夏天,伍德斯托克那条从布伦海姆宫流出的河水边上,我看见了26岁的汤马斯爱德华。

    那一眼,即便是34年后,鬓边已灰发苍苍,咳嗽连连,面容枯槁,衰老虚弱,再也不复任何俊美风采的爱德华,对我来说都仍是当年那个将目光从在河边戏水解暑的少女身上挪开,转而落在我身上的男人。

    他看向了另一个方向,当所有他身边的男性都看向另一边时。

    他是我的同类。

    我该如何向你去描述那一刹那的狂喜,欣慰,以及颤抖呢

    “所以,这就是你爱上爱德华的原因吗”

    听我说到这时,公爵夫人忍不住向我发问道。

    我必须要澄清一句,对于那些仍然有耐心看着一个已经死去了23年的鬼魂絮絮叨叨的人们,我起先并不想与公爵夫人打任何交道。这并非是因为我讨厌她,亦或者对特权阶级有任何想法,纯粹只是因为我不想与活人有任何的纠葛,不愿将我与爱德华之间的故事细细叙述给一个完全的陌生人在我意识到她突然之间能看见我的时候,我就知道她必然会想要知道在我与爱德华之间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会想要知道爱德华是否是我的同类,想要知道我是否曾经爱过他。就仿佛只要主角是两个同性别的人,所发生的故事就猛然激荡有趣了许多。可那些片段,那些欣喜,那些日夜,那长达11年的爱恋是唯一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珍宝,尽管平凡而毫无光泽,对我却有无比重要的意义。

    我不想告诉她,尽管我对她的了解要胜过你们这些聆听故事的人们。

    生前,我是布伦海姆宫的副管家,也曾是布伦海姆宫的男仆,因此我知道该去哪儿偷听仆从间的闲话,他们知道的消息远比主人愿意他们得知的更多,甚至还会在言辞之间多作批判,这些没受过多少教育的粗人的语言反倒比主人家读着名著与哲学长大的雅人要更加的锋利狠准,所用的形容直白而粗鄙譬如老夫人是头只会啃书的老驴,除了倔脾气与一肚子毫无用处的学识则一无所有。聆听这些家常八卦,成了我死后获取的乐趣之一。

    我也是个粗人,尽管我的确受过一点可怜的教育,但你此刻所看见我身上具有的学识,谈吐,以及举止,都是爱德华的杰作。诚然,当他伏在我的身上时,不论是怎样血腥严肃的历史听上去都带着几分色情,不论是怎样哲理深远的道德听上去都像是伪君子的高歌。不过,感谢他,使我在死后也成为了一个有原则的鬼魂,不管听到这个故事的你们是怎么想的。我不会在半夜闯入别人的卧室看看里面都在发生些什么,也会刻意绕开盥洗室行走,大部分会在那些地点上演的场景都对我来说毫无吸引力或许也是其中一部分的原因。

    许多时候,我都只把自己还当成布伦海姆宫的副管家,照常地按照我死前的生活轨迹度过着每一天死亡对我的影响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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