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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远方来信(第2/3页)
    “让我三婶知道了,准该唠叨我了。”筱雨搬出长辈来,这下她不等秦乐先开口,直接道“我家里还有事儿,就不多留了。秦乐哥,祝贺你当捕快啊。我先回去了。”

    说完筱雨也礼貌地跟秦泰道了别,按住胸口快步离开了悦悦家。

    耳边只听得身后传来秦乐不满的嘀咕“好不容易才见一面,走那么急做什么”

    回家的路上筱雨走得很快,且一直用一只手捂着胸口。胸口处放着李明德给她带的信。

    虽然他们短暂的对话中没有提及余初的名字,但两人心照不宣,这信,是余初写给筱雨的。

    算一算他也走了三两个月了。

    筱雨步子慢了下来,她从怀里掏出信,感受了下封笺里信纸的厚度。不算厚,顶多只有四五页的样子。

    古代的通讯业很落后,一封信从写信者寄出,到收信人收到,相隔要是远了,能在路上走好几个月。寄信要花费的银两不算小数,寻常人家轻易不会写信。

    他有事要办,却还惦记着抽空跟她写信

    想到这儿,筱雨脸上便泛起一丝笑来。

    她慢慢拆开封笺,从里面抽出信来,一边闲庭信步地走着,一边认真地看着。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余初写的字。

    筱雨的手是拿化学仪器的,笔杆子上的功夫不行,硬笔凑合,毛笔就惨不忍睹了。虽然这具身体本身的写字水平还算不错,但筱雨没能适应她的执笔书写习惯,写出来的字也只能是堪堪入目罢了。

    所以当她第一次看到余初的字,她就只有一个想法他的字写得可真漂亮。

    笔锋犀利,有些瘦金体的风格,一笔一划都好像藏有刀锋,让人一看就为之一振。

    筱雨的记忆里这个时代是没有瘦金体这样的书写风格的,官方行文使用隶书,民间写字多为楷。不知道余初这笔字是本就有人习得还是他自己自成一体的书写习惯。

    若是筱雨知道,余初平日里写字多为狂草,给她写信是怕她认不出他的字才收敛了狂笔转而写成这样的,不知道她要作何感想了。

    三页信纸,最多不过五百个字,筱雨却看得极其认真。余初心中大概交代了他的行程,还不忘调侃她两句,字里行间自然流露出对她的亲密。

    筱雨阅完信,复又将心揣进怀里放好,这才步履轻快地返家。

    她不打算给余初回信。

    这一段感情刚刚萌芽,就筱雨而言,这段感情是可有可无的。主动的人一直在余初那方,而她几乎处于被动的状态。他说让她等她回来,她也是抱着“顺便”的态度的,等也可,不等也可。人生里出现这样一个不在计划之中的变数,筱雨觉得心动的同时,也带了一丝对未来的深思。

    余初从来没有对她表明过他真正的身份,筱雨不是笨人,她能猜到余初的身份并不简单。身份地位上的差别要如何模糊甚至抹灭她还没有想过。她如今唯一能做的只有四个字顺其自然。

    她不知道自己这样的想法对余初而言会不会显得太过淡漠,但她的确就是这样想的。一段感情要想开花结果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看不见门槛需要一步一步跨过,未来会发生什么她无法预计。如果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感情渐渐加深,到那个时候她或许才会为他们的将来做两分打算。

    但到底不是现在。男女之间的感情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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