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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11/35页)
    再清点另一笔,几笔收款不能一起办理,以免互相混淆或调换;一笔款项未办理妥当,出纳不得离开座位;收款过程应在同一时间内完成,不准收款后过一段时间再来开收据;对已完成收款的收据应加盖“现金收讫”字样。

    4现金收入要及时送存银行。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因而,各单位收入现金后,都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准擅自从收入的现金中坐支现金。

    3企业现金管理的“八不准”。

    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现金管理应遵守“八不准”。这八不准是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6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7不准发行变相货币。

    8不准以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4现金收入的处理程序。

    现金收入的处理程序,指现金收入过程中的处理步骤和规则。

    1从银行提取现金。

    各单位应在银行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办理提取现金业务。

    2出纳向外单位或顾客直接收款。

    3收款员、营业员收款后交出纳人员。

    在零售商店、门市部和旅游饮食服务业单位,由于收款业务比较频繁,一般都采取由营业员分散收款或由收款员集中收款后,每日再定时向出纳缴款。

    5现金收入的审核。

    现金收款凭证是出纳人员办理现金收入业务的依据。为确保收款凭证的合法、真实和准确,出纳人员在办理每笔现金收入前,都必须首先复核现金收款凭证,要求认真复核以下内容

    1现金收款凭证的填写日期是否正确,现金收款凭证的填写日期应为编制收款凭证的当天,不得提前或推后。

    2现金收款凭证的编号是否正确,有无重号、漏号或不按日期顺序编号等情况。

    3现金收款凭证记录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准确,其摘要栏的内容与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

    4使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

    5复核收款凭证的金额与原始凭证的金额是否一致;原始凭证大小写金额是否相同,有无印章。

    6复核收款凭证“附单据”栏的张数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是否相符。

    7收款凭证的出纳、制单、复核、财务主管栏目是否签名或盖章。

    24现金支出的管理

    现金支出的管理,主要是对现金使用范围及现金支出的程序和凭证的合法性管理。

    1现金支付的原始凭证。

    现金支付业务的原始凭证可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是由于向外购货或接受劳务服务,而由供货方或劳务服务方填写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在发生付款业务时由本单位统一制作或外购并填开的原始凭证。常见的付款原始凭证有以下几种

    1工资表。

    工资表是各单位按月向职工支付工资的原始凭证。出纳人员按每个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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