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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8/20页)
    检材料的,由登记主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2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或者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3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截止日期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企业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3税务登记

    31办理税务登记

    1办理税务登记的对象。

    1下列纳税人应当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领取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以下统称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上述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领取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个体工商户。

    经有权机关批准从事生产、经营,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以及其他事业单位。

    从事生产经营,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纳税人。

    实行承包、承租经营,有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义务的纳税人。

    有缴纳由国家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义务的纳税人。

    2下列纳税人可以不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偶尔取得应当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收入的纳税人。

    自产自销免税农、林、牧、水产品的农业生产者。

    县级以上国家税务机关规定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其他纳税人。

    2开业税务登记。

    1办理开业登记的时间。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主动依法向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登记。

    按照规定不需要领取营业执照的纳税人,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30日内,主动依法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办理开业登记的地点。

    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企业和事业单位跨县市、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除总机构向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外,分支机构还应当向其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业户向经营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流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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