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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第21/23页)
    调换到会计岗位。

    4出纳岗位内部增加工作人员进行重新分工。

    5因病假、事假或临时调用,不能继续从事出纳工作。

    6因特殊情况如停职审查等按规定不宜继续从事出纳工作的。

    7企业因其他情况按规定应办理出纳交接工作的,如企业解散、破产、兼并、合并、分立等情况发生时,出纳人员应向接收单位或清算组办理移交。

    2出纳移交的内容。

    出纳交接的具体内容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情况不一样,移交的内容也不一样。但总体来看,出纳的交接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基本内容

    1财产与物资。

    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会计账簿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相关报表出纳报告等。

    现金、银行存款、金银珠宝、有价证券和其他一切公有物品。

    用于银行结算的各种票据、票证、支票簿等。

    各种发票、收款收据。包括空白发票、空白收据、已用或作废的发票或收据的存根联等。

    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以及“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业务专用章。

    各种文件资料和其他业务资料,如银行对账单,应由出纳人员保管的合同、协议等。

    办公室、办公桌与保险工具的钥匙,各种保密号码。

    本部门保管的各种档案资料和公用会计工具、器具等。

    经办未了的事项。

    2电算化资料。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会计软件。

    密码、磁盘、磁带等有关电算化的资料、实物。

    3业务介绍。

    原出纳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范围的介绍。

    每期固定办理的业务介绍,如按期交纳电费、水费、电话费的时间等。

    复杂业务的具体说明,如交纳电话费的号码、台数等,银行账户的开户地址、联系人等。

    历史遗留问题的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业务事项。

    72出纳工作的交接手续

    1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为了使出纳工作移交清楚,防止遗漏,保证出纳交接工作顺利进行,出纳人员在办理交接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将出纳账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名章。

    2在出纳账启用表上填写移交日期,并加盖名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出纳日记账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一致,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如有不符,要找出原因,弄清问题所在,加以解决,务求在移交前做到相符。

    5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2交接阶段。

    出纳人员的离职交接,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接交人员移交清楚。接交人员应认真按移交清册当面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出纳账和备查账簿余额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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