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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百七十三章 火了(第3/4页)
    青。

    因为他热爱这个民族和这个国家,希望这个民族更加完美,他忍受不了一点破坏完美的瑕疵。

    他当学生的时候,曾经试图改变这些瑕疵,他想的是游行,即是为了救国,也有一个下意识,好多年轻男孩儿都有这个东西,通俗一点说就是起哄架秧子。

    当他发现他无力改变这一切的时候,就只有愤怒,然后他去当兵打仗,一开始挺热血,挺勇敢,每次都冲第一个,但老觉得后背发凉。

    孟烦了于是想了一个自保的办法,决定成为老兵油子,他煽乎和他当年一样的新兵上去当炮灰,但心里会有自责。

    所以,可以说孟烦了有自毁倾向,但是,他从来没让自己彻头彻尾坏过,因为他没这个能力,他变不成坏人,因为他永远有良知,他也变不成能打善战,因为瘸着一条腿,他有文化,让他能言善辩,他希望从嘴上让自己变得恶毒,只有这样才能保护他,把他变成黑白通吃。

    只可惜,他的那张臭嘴在招人烦的同时,又总是能让人感觉到温暖,舒心,于是,他多了很多朋友,也让很多观众喜欢上了这个角色。

    昨天播出的剧集当中,孟烦了为了一捆粉条,对着要围殴他的乡民,大声疾呼“干什么你们在围攻一个军人,不光是一军人,还是一爱人;不光是一爱人,还是一打仗的爱人;不光是一打仗的爱人,还是一跟日本鬼子打仗的爱人;不光是一跟日本鬼子打仗的爱人,还是一跟日本鬼子打仗以致重伤的爱人”

    话说得大义凛然,这样的台词,在以往的抗日剧中经常出现,伟光正的让观众听着就烦,但是这番话从孟烦了的嘴里喷出来,人们却一点儿厌烦的感觉都没有,因为谁都知道,他咋呼的厉害,其实就是为了一包粉条。

    这样的一个人物,招人喜欢,似乎再正常不过了,可是接下来的第二名,就不禁让人有些意外了。

    东北佬,迷龙

    这个名字来自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迷龙爱赌命,但总能赢。

    迷龙这个东北佬具有典型的东北人性格,粗犷、豪爽、带点儿匪气,对兄弟却实诚地能把心和命都交给你。

    他是活得最轻松的一个,因为他简单,他不会有那么多的思虑,不会瞻前顾后,想到了就马上去做。

    所以,他梦一样捡了一个老婆,一个现成的儿子,奇迹般地有了一个家。

    其他炮灰们想都不敢想的事,他却做到了,看似是好得不能再好的运气,却是缘于他对生活的执着,面对幸福,他有足够的勇气追求与担当。

    经年的硝烟给一切蒙上了一层灰沉沉的阴影,世界变得混沌而迷茫,而迷龙的眸子却始终漆黑清亮,如孩童般清澈,就象那纯净澄明的湖水,一望到底。

    如果说孟烦了像一块未琢的璞玉,那么迷龙就是一块透明的水晶。他孩童般地率真,从不压抑自己的感情,所有的痛苦、愤怒和快乐,他都痛快淋漓地释放出来。傻人有傻福,偏就有这样一个怀抱,可以容忍他象个孩子似的撒娇胡闹。连年的战火中,所有人的生活、追求、信仰都被扭曲,唯有他坦然面对,顽强的、有滋有味的、实实在在的活着。

    网络上大量的留言当中,很多人都表示,迷龙刚出现的时候,他们非但不喜欢,反而有些厌恶,因为在收容站这样一个地方,苟延残喘着活下去的都是一些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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