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不多大,成天就知道在外头跑着玩儿,二郎却已经帮着自己撑起了一个家。人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果真如此,只这孩子却受苦了。
去屋里拿了针线笸箩来,把二郎拽进灶房,拨开灶膛里埋着的火,塞了两把柴火,等柴火着起来,就着亮儿,拿针把血泡挑了,用粗盐水消过毒,寻了两条麻布给他裹上,交代他这两天别碰水,也别干活。
见大郎眉眼闪烁,碧青道“那些木柴配上麦秸秆就够咱家一冬烧的了,等明年麦子收上来,还愁没
柴火吗。”说着,想起什么“我前两天教给你的字可还记得”
二郎急忙点点头,顾不得手上裹着麻布呢,捡了一根儿柴火棍就在地上写了一起来,一笔一划写的异常认真,一边儿写一边儿说“这个念人,人从中间加一横念大,大字上面盖个顶儿念天,这一撇把天捅破了就念夫。”说完抬起头看着碧青,目光比灶膛里的火还亮。
碧青伸手摸了摸他的头“二郎真聪明,这几个字别忘了,明儿嫂子再教给你几个。”二郎欢喜的点点头,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还有识字的一天,村子里日子最好的王小三家,都请不起先生,自己竟然能识字。
记得爹还活着的时候,领着自己去县城赶大集,路过县城里的学堂,趁着爹不注意,溜进去爬在窗户口瞧那先生教写字,跟自己一般大的小子,一个个坐在板凳上,低着头,划了几道,就成了字,自己心里头羡慕的不行,正想再看,却被先生瞧见,大声喝骂
了一声,吓的自己从窗户上跌了下来,屁股生疼,给他爹扭着耳朵出了学堂手“念书做学问就不是咱庄稼人能想的事儿。”
可现在他也能识字了,他想识字,他想跟嫂子一样,二郎不懂太多道理,可他就知道嫂子是自己见过的人里最厉害的,能用两块破麻布就把坑里的浑水变成甘甜的清水,能种出好吃的番薯,让城里的大官坐着马车来家里,还会画花样子,画的跟真的一样,好看的不得了,做的饭更好吃,每次自己都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还会做香甜的麦芽糖。
二郎问过嫂子,怎么知道这么多,嫂子说书里都有,二郎希望自己有一天能跟嫂子一样,所以,学的异常认真,他要记住这些字,嫂子说字记得多了,就能看书。
这么想着,又一笔一划的写了起来,碧青见他认真写字的样子,点点头,她深信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哪怕不科考做官,认识字总是有用的,尤其,二郎这样好学的孩子,更应该念书,没有机会,不能上学
,自己可以教吗,即便自己程度不堪为人师表,教二郎识字也能胜任,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当消遣了,免得日子长了,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写字了。而且,生怕二郎记不住,用了便于记忆的法子教他,这样应该比死记硬背要强的多。
不管二郎,锅里添了水,一边儿做饭,一边儿琢磨怎么从王富贵手里买下坑边儿那几亩地,以前是手里没钱,不好张口,如今衙门奖的十两银子,除了给小五的,自己手里还剩五两,不知道够不够,或者明儿去他家扫听扫听。
想着就干,转过天儿,吃了早上饭,碧青就奔着里长家来了,这个时候念书的人少,这样的乡屯里,能认识几个字就了不得了,谁不高看一眼,自从知道碧青识字,两家走的越发亲近起来,自家五亩地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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