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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三章 套路卖书(第3/4页)
    了忧愁的表情,而提到这个话题,气氛也凝重了许多,跨年夜所带来的欢乐,也淡薄了几分。

    桌上的人沉默了几秒钟,陈强率先岔开了话题,他开口问道“先生,我打算出一本书。”

    “你要出书出什么书你能出什么书”张伯苓的酒劲顿时消减了三分,郁闷的心情也被心中的惊讶给冲散。

    出书可都是文学家们做的事情,陈强现在还只是个十九岁的年轻人,怎么看都不想是能写书的人。

    “我写了一本自传,主要是写了我从报童开始,到奥运会上夺冠的事情,我想要出版,想让民众们更加了解体育运动,顺便看看能不能卖些钱,贴补贴补生活。”陈强开口说道。

    “恩,卖钱是关键吧”张伯苓苦笑着问,他倒是很了解陈强。

    陈强略显尴尬的点了点头。

    “你的经历,也的确是挺传奇的,可以写成书,回头把书稿给我看看,我帮你修改修改。”张伯苓话音顿了顿,接着说道“如果你真要出书的话,也不用找别人,咱们南开大学有专门的书局可以印书。”

    未来的南开大学,也有专门的出版社,而在三十年代,南开大学有自己的书局,也就不奇怪了。

    当时的“书局”,不仅仅是指出版社,像是印书馆、书店、都可以称之为书局。而可以出版书籍的地方也有很多,像是报刊、图书馆、书店,甚至一些卖笔墨纸砚的地方,都能帮助作者出书。

    在二十世纪初的时候,中国的稿酬制度已经跟国际接轨了,当时的稿酬有三种形式

    第一种是“润笔费”,也叫“润笔之资”,这算是后世的稿费。当时的润笔费的标准不一,北平的官办报纸杂志和学术期刊,稿酬可达45银元千字,而上海的刊物大多是民办的,一般稿酬为13银元千字,知名人士的润笔费要搞一点,比如鲁迅先生的润笔费,最开始的时候是3银元千字,后来涨到了5银元千字,这在上海算是比较高的润笔费了。

    第二种是“提成费”,也叫“版费”,就是现在的版税,得是发行了实体书才能拿到的钱。后世普通作者的版税大概是6,畅销一点的作者能拿到10,那些比较牛叉的作者,版税才能超过10。而在民国时期,不同作者的版税月不相同,比如郭沫若的版税是10、胡适的版税是15、鲁迅的版税是20,版税最高者是梁启超,达到了40

    第三种形式叫“作价购稿”,也就相当于现在的版权买断。

    润笔费和提成费,是当时文人的主要收入。举了例子,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最初是发表在新青年月刊上,新青年月刊要按照5银元千字支付鲁迅先生稿酬。后来狂人日记被收录到呐喊的集当中,当北平的新潮社出版呐喊的时候,鲁迅先生还可以得到20的版税。当时一本呐喊卖五毛钱,卖一本呐喊,鲁迅先生就能分到一毛钱。

    所以在那个时代,很多文人热衷于出合集,一片文章先生在报纸刊物上发表,赚一笔“润笔费”,然将自己曾经发表过的文章整理整理,凑成一本书,刊印出来再赚一笔“提成费”。一篇文章能卖两次的钱。

    陈强写的是自传,他也没打算在报刊上发表,所以这“润笔费”,陈强是赚不到了,他能赚那一笔“提成费”。

    想赚提成费,就得多卖书,书卖的越多,提成费就越多。

    陈强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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