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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战(第2/3页)
    袭过来。

    似鸡龙的外形极像大型鸵鸟,身材高大且轻盈,前肢纤细,后肢又长又瘦跑得飞快,如果是一群鸵鸟迎面奔跑人们尚且要回避,何况是一群恐龙,结果他们的队伍就被冲散了,白垩纪的生物们总能给当代人们当头棒喝,依赖工具的结果就是失去外物后举步维艰。

    欧文的境况还不至于一跌到底,至少给自己留了杆枪,丛林里充满了未知的危险与变数,他小心翼翼地踏过每一片落叶,直到快行至棕榈树林的边缘栅栏附近,才听到人类的声音。

    他震惊地发现有个男人坐在霸王龙的脊背上,身边似乎还卧着只狼

    尼克邓恩正在寻找哈尔和夏洛克的踪迹,他的手机到丛林就没了信号,索性一边找一边欣赏其丛林里的美景,生长在城市的他从未体验过热带雨林气候。

    再往下走,他攀到霸王龙的头顶,看见伫立在树丛中一幢幢大楼的白色屋顶。房子建得很优雅别致,他占领的高度可供看见整个岛向南延伸的全貌。除了白沙滩,餐饮街和中心的科技感展厅,岛上大部分地区都由热带树林覆盖着。

    尼克回到霸王龙宽阔的背脊,看见南面的棕榈树上方伸出一截又大又弯的树干,上面光秃秃的没有叶子,接着那树干活动起来,扭转着面对他。尼克意识到,他所看见的根本不是树干或者其他什么植被。

    而是一个庞然大物漂亮弯曲的脖子。

    他看见的是一只高约十五米雷龙。

    温顺的食草系恐龙有着长长的脖颈,鞭子状尾巴和相当小的头部和它的身体比起来,实际也比尼克整个人要大。

    它有四肢粗壮和宽大的脚掌,一走一个圆饼似的掌印,而每踏下一步,就发出“轰”的一声,好似雷鸣一般,行动非常缓慢。

    尼克小时候就非常喜欢雷龙,既强大又温顺,看着它慢慢移动小脑袋去咬棕榈叶,内心也不由跟着平静下来,他拿出没信号的手机,用良好的摄影弄能记录下难得一见的美景。

    谁知录到一半,坐下的脊背就来回轻轻颠簸,霸王龙庞大的头颅还左右晃动,挡着他的摄像头,后半段拍的有些模糊,等雷龙换地方吃叶子去了,霸王龙就回过头看看尼克的手机,像是在问他怎么不给自己拍一段。

    尼克接了片落叶作势要喂给它吃,被一个粗重的鼻息喷走了树叶,而霸王龙却完全转过身,两条粗壮的后腿蹬着地,身体躬下,尾巴压低,感觉到有生人接近。

    “你出来吧,它不会吃你的。”等了一会也不见有人出来,想想也是,谁敢在霸王龙面前走来走来去啊,狼獾带着他翻下恐龙的脊背,在几根树干遮挡的四角里,他看到一个浅棕色头发的男人,对方握着枪杆看见他比遇到恐龙还惊讶。

    “老兄,是我眼花了吗你刚才坐在霸王龙的背上”欧文难以置信,他花了几年时间,和三头迅猛龙朝夕相处,尽管如此,他也绝对不会坐在迅猛龙背上,肉食动物的天性不可违背,对恐龙来说更是如此,它们六千五百万年前就只分捕食者和猎物,现在也一样。

    但面前的青年真是让他大开眼界,欧尔又想好在看到这一幕的是自己,要是霍普金斯那个军事狂人看见,想把恐龙用于军事战争的企图还不更加激进。

    “是的,但我其实它的储备粮,因为它现在不饿我才勉强活着哈哈哈哈你信了对不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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