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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故事固有故人语(4)(第3/3页)
    翻开始在地上打滚“不嘛不嘛我现在浑身都难受了。”
    “要是阿喻能给我揉揉肚子就好了。”他尾巴不安分地卷着,终于暴露了自己的真实目的。
    莫与争无奈地走上前去,用爪子随意地给他挠了两下肚子。
    涂山遥开心得尾巴直摇,喉咙里发出享受的呼噜声,他翻身跳起来开心地“嗷呜汪”叫着,追着自己的尾巴尖转了几圈,变成红衣少年把莫与争搂进怀里,使劲儿揉了揉。
    “我最喜欢阿喻了”他生而妩媚的精致脸孔上露出一个傻乎乎的表情,“阿喻长大了给哥哥当伴侣好不好”
    “不好。”莫与争死鱼眼。
    参考一下自己曾经某个人偶的下场,莫与争直觉涂山遥这个蠢狐狸,怕是连在自家某个行三,而且心狠手辣的崽子的那种能杀人的眼神里连半刻钟也坚持不下来。
    今天依旧繁忙的红椒谁又是哪个不要命的想当我小妈
    风英达抱起周炽,让狐狸兄弟们都坐在他的尾巴上,一层云雾缓慢聚拢,托在他的身下,将众人轻轻巧巧地送入空中。
    涂山遥的红衣松松散散地挎在他身上,他怀里的毛团子今天没有因为被揉耳朵而给他一爪子。
    莫与争打了个哈欠,舔舔嘴唇。
    涂山遥的血肉自然是没有治病的功效的。
    所有九尾狐的血肉都没这个功能,君不见这个壳子的养父五长老涂山畴还得自己琢磨治病的药物吗
    做出来的成品还特别难吃。
    但身为妖兽灵兽,九尾狐的血肉之中自然也存在着不一般的力量。
    他们天生擅长幻术,魅惑心灵。
    而在九尾狐的血肉之中,正是蕴含着他们与生俱来的,能搅乱心灵的力量。
    这种力量对人族格外有效,能轻易地让人族对九尾狐痴迷沉溺。
    周炽本来就对涂山遥心存好感,再被这只小狐狸的血种进了心室莫与争毛绒的狐狸脸上明晃晃地摆出自己满心的愉悦。
    一个被毁了脸的人,若想要在这乱世之中保住姿色倾城的心上人,可不是就得拼命去抓住她所能抓的权利了
    莫与争想看看,自己推的这一把,能不能把这个没有王命的少女,变成这个时代里,从未出现过的,以女子之身为王者。
    作者有话要说莫与争是时候让蠢儿子知道天命不可尽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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