乎完美的讲述了“理念不合而又无法互相说服”的两个人会走向的结局。
去找蝙蝠侠前,埃斯梅苦恼地把圆珠笔的笔帽按得咔咔作响,直到被杰森一把抽走。青年带了点不满的看着她“我们开了三小时车从哥谭来芝加哥,可不是为了让你在点菜的时候还想着蝙蝠的。”
彼时埃斯梅正好考完最后一门期末考试,如果不是因为那期预言家日报的话,他们本可以在芝加哥度过期待已久的三天假日。
埃斯梅抬头才发现杰森早已经点完了菜。日料店里穿着改良和服的服务生为他们端上精致的料理,轻轻拉上了隔间的门。埃斯梅确实对这一餐期待已久,魔法学校虽然不会让学生饿着肚子,但在料理的选择上几百年来都无法推陈出新。
也许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她实在是学不会怎么用筷子。北极贝倒还好说,滑溜溜的生鱼片实在狡猾,只在杰森的筷子下变得老实。折腾了一阵子,她选择张嘴接受投喂,这时候没人会扫兴的提起诸如“卫生”一类的话题。
这可绝不是因为看在她被芥末辣到捂鼻子的可怜样子上。
她让腮帮子完成它的工作,喝了两口清酒又拉着杰森闲扯。她出乎意料的对清酒的度数没什么抵抗力,平日里咬得字正腔圆的英音都变得软绵绵了起来“你为什么那么会用筷子呀”
杰森地产大亨托德给她取了个握寿司,看着她小口小口地吃起来“你知道我在香港也有生意要照顾。我的老朋友苏三苏也许是个糟糕的黑帮,但她在对食物的鉴赏上实在是无可指摘当然,也许只是因为她尝试过的店太多了。她常去的早茶店实在是很不错,只不过那里只筷子。”
埃斯梅这姑娘又开了瓶梅酒,混在一起的酒精让她晕晕乎乎地点点头,两根手指拉着杰森的袖子“和我说说香港吧。你说过巴黎和柏林了,我想听一听更远的地方,那里是什么样的”
“你喝醉了。” 杰森买了单,拉着她走出了店门,“为什么我们不从芝加哥谈起呢”
芝加哥,一座和哥谭同样美丽的城市。华灯在夜幕降临之前就已经亮起,从密歇根湖上攀升到鳞次栉比的摩天大厦上再倾泻而下,把来自天际线的天光带给这座不夜城。
但也同样黑暗。若不是哥谭独占鳌头,芝加哥居高不下的犯罪率也在整个联邦里遥遥领先。正像这座城市的同名百老汇剧里所写的一样,揭开闪耀的华服,底下暴露出的也无非是个大写的人字。按杰森的话说“芝加哥的所有政客都欠哥谭一声谢谢。” 为了哥谭吸引走的聚光灯。
他们走出日料店的时候街上一个人也没有,这家店开在小巷子里,除了店门口悬挂的灯笼在风中摇晃的声音之外一片寂静,远处却已经到了灯火繁华的时分。一般游客会选择在威利斯塔或是约翰汉考克中心一览夜景,但是和一个半醉的女巫在一起,选择一种更奇特的方式也显得不那么奇怪了。
杰森感觉自己变得轻飘飘的,而事实的确如此。女巫给他们俩施了一打漂浮咒和隐身咒,他甚至看不到自己的脚离地,除了逐渐升高的视野,他只能感到牵着的手传来的温热。
风从湖岸轻缓地向内陆飘来,把他们送到这座城市的上空。他们从摩天大楼和车水马龙上经过,千禧广场上点缀着些许彩灯,和海军码头上那座巨大的摩天轮遥遥相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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