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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三-四章(第3/5页)
    过来一个事实,那就是他在凤凰地威风。带不到素波来。

    倒是管志军是稳稳地占了地利,原始地报案记录上,居然能多出两万块钱来,这种荒唐事也能上演,不得不承认。那厮是小有办法的。

    大晚上。一个小女孩儿就敢带着两万块钱晃悠,就算不交待钱的来路。你总得交待个去路不是拿钱干什么私奔的路费

    而且那些警察,还就敢这么记录了,陈太忠非常明白,自己对的,是一帮玩儿法的高手或者说,高是未必,胆子却绝对惊人,敢在法律和程序的灰色地带肆无忌惮地游荡。

    事实上,那案子根本早就破了,嫌疑人被当场抓获,至于说赃物追缴得回来追缴不回来,这并不是什么重要事情你不许人家有接应啊

    这个逻辑听起来挺蹊跷,除恶那不得务尽吗其实,这种现象地生,别有隐衷。

    说得直白一点,那就是,除非特别大或者有代表性的案子,追回的赃物,很难完好无损地回到失主手中。

    打个比方说,你丢了汽车报警了,警察抓住贼了,车也追回来了,但是等那汽车到了你手里的时候,你会现,新新的车已经面目全非了。

    遇到讲究点的警察,会解释说这是贼弄的,我们追回来地时候就这样了,遇上不讲究的,直接就敢告诉你,“我孩子正学车呢,正好没个车可用,用了两天”

    做为车被找回的事主,面对这种情况,你还得咬牙说个谢谢,体现一下“警民一家”的和谐。

    这还仅仅是物,至于追回来的是钱的话,那有什么后果,也就不用说了,反正大家都知道,警察局的经费,永远是紧张的,人家暂时挪用一下,不行吗

    第六百零四章帮忙者

    当然,在钱这一点上,大多数警察还是比较有担当的,欠苦主的钱我们认,不过,等等成不成啊这个,经费紧张嘛。

    当然,这一等,没准十年八年地就过去了,几茬人换过之后,到时候苦主想打官司,都找不到合适地被控诉主体。

    所以,遇到这种有担当的,还不如遇到那种没担当的,直接断了你的侥幸心理了,倒也省去许多牵挂,“追缴回来的钱就这么多,其他的都被罪犯挥霍掉了,嗯,不过,他们不能积极退赃会重判的。”

    这话听起来,多少倒还让人舒服一点,虽然没拿上钱,起码气儿消了不少。

    正是因为如此,那个管志军,就敢狮子大张嘴地报案,标的有了,剩下的就是把那两万凑齐了,而且在相关人等的操作下。没多少人在意这一笔钱上地出入。

    实在有人追查,大不了就说当时天黑,大家没现这笔钱,怎么,谁还能控制太阳的起落不成

    陈太忠干的是街道办政法委书记,而不是地级市政法委书记。对基层这点猫腻,还是很清楚的,所以他知道,自己遇到地,是一个小人,一个有点势力地小人。

    倒是还好,那俩劫匪没受了什么暗示,咬定他是同伙。否则他也不会那么容易出来,这种栽赃地活儿,错非遇到势不两立的仇家,普通警察还是做不出来地。

    可陈太忠想到了,现在赶过去撵人走,难免又要生冲突,这个素波哥们儿不熟啊。再说了,马上升副处了,弄出什么动静,这影响也不好啊。

    他是不想打电话联系蒙勤勤的,少不得又在脑子中过了一遍素波可能用得到地熟人,想来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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