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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喋血(第3/3页)
    腿上,他摆出不同的姿势,如同孩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玩具,新奇地研究着使用方法。

    直到卧室的门被突然打开。

    两名男仆押着兰斯闯入,从他们身后疾步走出一位五十岁左右、管家模样的老者,老者衣冠洁净齐整,发丝与胡须梳理得有条不紊。

    “殿下身体可还安好听闻晨后您见过此人之后站立不稳,疑似被下了巫术,我命人捉拿了刺客”

    话音戛然而止。

    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浑身不着寸缕的小王子。

    这个时代的人们无论贵贱都喜穿连体长袍,又没有内衣。为了方便观察自己的腿,路加的衣袍早就堆在了脚边,苍白的胴体上只留下了琳琅珠宝制成的首饰。

    此时他光溜溜地站在等身银镜前简直像个十足的变态自恋狂。

    室内落针可闻。

    “”

    路加挑了挑眉。

    无法解释,不过也没必要解释。

    他一一扫过闯入者的脸,诧异、惊艳、贪婪、轻蔑以及兰斯脸上的平静。

    在众目睽睽之下,路加没有一丝拘束感。他袒露着身体转过身,随着他的动作,佩戴在他锁骨与前胸的红宝石项链随之轻摇,折射出血红的光泽。

    “刺客用玫瑰花刺吗”他嘲道,“不要大惊小怪了。滚出去,我要更衣。”

    由路加来扮演这个坏脾气小王子几乎不需费力,毕竟他本身就脾气不佳。

    男仆应声退下,老管家却没有动身“请让我来服侍您”

    “不必了。园丁留下来。”路加从容地弯腰捡拾衣袍,“是的,就是他兰斯。”

    被叫到名字,那双惯于掩藏心绪的绿眼睛微微一动,再次将目光投射在路加身上。

    “早晨那次见面太仓促了。”路加搭上衣袍,笑盈盈道,“我有话对你说,兰斯。”

    出于安全考量,管家贴心地缚起了兰斯的手脚,绑在床柱上,用的还是小王子钟爱的红绳。

    路加坐在高背椅中,玩味地观赏未来的神王。

    姿态温顺而不卑微,即便在这种情景下,兰斯仍像个殉道者而不是玩物。

    路加试图在他脸上寻找畏惧或是蔑视,都以失败告终。

    管家还准备了皮鞭考虑到小王子恶劣的声名,这位管家一定颇为了解他“惩罚”下人的手段,并乐于狼狈为奸。

    路加掂量着右手的皮鞭,拔出了左手的剑。

    剑刃脱离镶满华贵宝石的鞘,露出急于品尝鲜血的刃。

    路加满意于剑刃的锋利,这样的剑插进任何凡人的胸膛里,都会瞬间夺走对方的性命。

    从他确认自己穿书的那一刻,路加心里就一直盘旋着一个念头。

    只要杀了抢他王位的主角,他就能高枕无忧了,不是吗

    他脸上浮起艳丽的笑容,玩弄着手中的剑,走向兰斯。

    作者有话要说开文啦。如无意外日更。每日晚上六点准时更新,请不要养肥我吖

    下一本颜控妖王追着我开屏仙侠穿书求预收

    咸鱼霜绛年穿成了修无情道的炮灰病美人,他日日在仙府蹭吃蹭喝,过段时间就死遁跑路。

    某次装死在棺材里睡过了头,醒来后却发现自己被献给了大妖当祭品。

    据说大妖非美人不食。

    “大妖”趾高气昂地瞪着他。

    霜绛年低头俯视它。

    怎么是只秃毛鹌鹑

    极端颜控的孔雀妖被人修圈养起来拔秃了毛,他发誓要灭尽天下人修。

    某日天上掉了个臭人修,还叫他“秃毛鹌鹑”。

    奇耻大辱。

    留着不杀,等哪天长出尾翎闪瞎这人修的狗眼。

    谁料病秧子活不久,只有双修能救。

    日久,孔雀妖发现病秧子好像有亿点点好看。

    想开屏,没没毛可开。

    得了几次双修的好处,霜绛年才知道和他双修的秃鹌鹑是书里的主角,狂炫酷霸拽的孔雀大美人,日后见一个人修杀一个,尤爱杀无情道修士。

    在逃无情宗宗主霜绛年望了望处于少年期的小哭包主角。

    惹不起,溜了溜了。

    孔雀妖重回自由,却丢了道侣。

    成了妖王,道侣又不肯认他。

    他逃,他追,他们都插翅难飞。

    道侣没翅膀

    那更飞不了。

    后来霜绛年被孔雀妖一爪子按在地上,他以为自己会像原书里一样身死道陨。

    直到两颗烫乎乎的眼泪砸到了他脸上。

    孔雀妖抖开满尾华丽的羽翎,凶巴巴地哭了。

    “为什么跑是我的尾巴不够好看吗”

    霜绛年以为主角拿的是复仇升级剧本。

    没想到主角其实拿的是吃醋恋爱剧本。

    他只好天天看自家道侣炫耀长尾巴,听道侣酸溜溜地说:

    “我与城北孔雀孰美”

    只有在受面前才变成极致醋精奶狗的攻。请牢记收藏,网址 最新最快无防盗免费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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