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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咏刑天》(第3/5页)
    杀妖是其次,亲临战场磨砺文宫和心神才更重要。”

    “唉,好不容易出了一个不下于衣知世且诗词极佳的天才,竟然甘愿去当贱种”

    “他的事就不要提了”王先生不悦地道。

    方运隐约猜到陆宇口中的贱种是谁,不过对那人的事迹不太了解。

    趁着众人休息的时候,方运把陆宇拉到一边,问“你说的那个贱种是风城绝吗”

    “除了他,谁还能比得上衣知世谁还算贱种好好的人不做,非要去当狗”

    “我以前听说过他,但不知道具体怎么回事,你说给我听听。”

    “嗯,我就说一些我知道的。风城绝小时候挺可怜的,所在的村子遭狗蛮人袭击,被狗蛮人当奴隶。抓他的狗蛮人简直是畜生,把他当当那个什么给给那个,咳咳,我不多说了,你想想也能懂。后来那个狗蛮部落被攻破,他回到人族。”

    “三年后,他展现出天才的一面,在同一年考上童生和秀才,第二年考上举人,第三年考上进士。最后成为翰林,成为四大才子之一。可惜他的童年太惨了,导致他的头脑出现问题,不知道为了什么投靠妖圣,成为逆种文人,而且在背叛前出卖了一位大儒,让那个大儒死于妖圣之手。”

    “据说风城绝现在已经是大学士,统领三分之一的逆种文人,他经常请妖族强者改造他的身体,最喜欢吃人。”

    方运惊讶地道“还有这种人”

    “当然,他还公然宣称人族是低贱的种族,妖蛮才是至高无上的,最讨厌一切天才。对了,你可要小心,他曾多次派人刺杀衣知世,过不了多久应该会瞄上你,你可要小心。”

    方运没想到那么出名的人竟然是个心理,道“他和衣知世同为上一代四大才子,文位却低一层,应该在刻苦修炼,努力冲击大儒,不会注意我,我也不会惹到他,你多心了。”

    “哼,那种疯子谁也说不好。”

    休息一刻钟,众人再次启程,披星戴月寻妖。

    本来一夜都很难找到一个妖怪,可在奴奴的指点下,他们在一夜之间竟然杀了三十头妖怪,比得上以前十天的努力。

    方运甚至还用一杆投枪给予一头妖兵最后一击。

    在回卢家镇的路上,众人一致认为方运和奴奴居首功,奴奴高兴的不得了,在方运怀里不停蹦跳。

    。

    星光之下,八头狰狞的鱼妖扑过来。

    这些鱼妖直立行走,手握骨叉,体形巨大,最小的一头也比寻常人高两头,最高的那鱼妖甚至有八尺之高。

    鱼妖有的一身青色,有的是黑白花纹,有的满身是刺,鱼头巨大,双目亮的如火把,张开大嘴的时候露出满口锐利的牙齿,异常恐怖。

    鱼妖一边跑还一边叫着。

    “唧唧呀呀昂昂啊哈”

    方运只能听懂几个简单的词语,诸如“人肉”“好吃”之类的。

    马渊和罗天奇已经开始提笔写字,用的都是书写最快的草书,周围的天地元气被两个人自身的才气引动,随着两个人的笔墨送入纸上。

    马渊写的是陶渊明的名篇咏刑天。

    方运看了一眼,马渊正写到一半。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精卫生生世世填海,刑天无头依旧死战,山海经中的两个人物的精神亘古长存,在陶渊明的笔下化为强大的振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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