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比较好听的字出来” “拉倒吧你可别给孩子取那些个比较难写的名字,要不以后考试的时候,别人都写好交卷了,他还在那里写自己的名字。”程信宇这家伙都沉浸在科学研究里,取出来的名字肯定不好听。 程信宇蹬了罗杰一眼,拿起沙发上的抱枕朝他扔过去。 “就你话多,早上的碗还没洗呢,快点去洗,然后记得洗点水果过来。” 罗杰“让佣人去洗不就好了为什么每一次都要我洗碗那我请他们到家里来是为了让他看我洗碗吗” 有佣人在,可程信宇还是经常让罗杰去洗,而不是佣人来。 “就你话多,还不快去我让他们出去买东西了,家里就剩我们几个。”程信宇又拿起一个抱枕,这回是对准了罗杰身体的某一部位,瞄准,发射,一气呵成。 “我去,你这是谋杀啊”抱枕罗杰收没有接住,还真的就打在程信宇瞄准的位置上。虽然抱枕很柔软,可罗杰还是疼得皱起眉头,就差眼睛里流泪了,那样的画面会更加完美。 沙发上总共就那么一个抱枕,程信宇示意赵清雅起身,拿走她身后的抱枕,又是瞄准,只是这次没有着急发射。 “别别别,别再来了,我去洗还不行吗”整天就知道让他洗碗,看来是该考虑考虑购买洗碗机的事情了。 罗杰认命的走去厨房洗碗,洗完之后还给赵清雅他们做了水果沙拉,小志吃得最开心。 临走时,程信宇十分不舍得牵着小志的手和他道别。 看着蹲在自己面前的程信宇,小志伸手摸了摸他的头,轻声对程信宇说“哥哥可以过来看我呀我很乖的,姐姐也在,你可以过来找我玩。” 虽然不知道程信宇和顾北陌是什么关系,但小志是打心眼里喜欢眼前这个叫做程信宇的哥哥。 他可要比罗杰好多了无论是在哪一个方面,都要比罗杰好。 “好。我会的。”程信宇从口袋里拿出一根棒棒糖塞到小志手里,“诺,这个给你,回去慢慢吃。” 棒棒糖小志也是懵了。 他都已经十四岁了,虽然外表看起来只有七八岁,可他都已经过了喜欢吃糖的年纪 “谢谢哥哥,我会把它吃掉的。”棒棒糖,那只是以前在商店里看到过,这还是他第一次吃,拿在手里感觉好大啊,不知道要吃到什么时候才能把它吃完。 赵清雅也跟着蹲下来,握住小志的手对程信宇说“没事别老把自己一个人关在这里,多出来走走,有空就去我们那儿玩,随时欢迎你的到来。” 程信宇每天在研究什么,赵清雅不是不知道。只是那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事,如果程信宇一直把自己闷在这四角的天地里,难免有一天会把自己闷死的。 当然了,她说的是心里的闷,而不是程信宇在家里会被闷死。瞧这里花花草草挺多的,空气也很好,不会闷死人的。 “会的,过几天就去。小志,你可要想哥哥哟”看着小家伙稚嫩的脸蛋,程信宇忍不住又是捏又是揉的,就快把小志的脸蛋当面团捏了。 看他们一直在门口依依不舍,罗杰站出来做个坏人。 罗杰“行了,时间不早了,快回去吧” “嗯。清雅小志,走了。” 一手牵着赵清雅,一手牵着小志,如果小志再小点,然后还是他和赵清雅俩人的孩子的话,那顾北陌可以说是人生赢家了。 看着他们三人远去的背影,程信宇心中竟是生出一股儿行千里母担忧的情绪来,罗杰都不忍心看下去了。 “诶,不是我说你,不就一个小屁孩嘛。至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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