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我愿扶持令爱为后,不如先让她(第3/4页)
的简易仪式结束。羞涩的少女夏冬月成了常风的义女。
“天下男人都一样,犯贱。送到嘴边的不香,一定要自己动手拿来的才香。”
常风笑道“好闺女。这趟来我没带给你的见面礼。我和你干娘膝下只有一子,做梦都想要个你这样冰雪聪明的女儿。”
常风掀开红布,托盘里竟是两锭金元宝。
在孟子那个时代,国人是民,野人非民。“民为贵”的实质其实是“士绅为贵”。
常风朝着厢屋那边望了一眼“呦,世兄,你还有个女儿啊”
野人者,居于乡野,没地位、没田产、不识字。说白了就是元末明初的穷老百姓。
“过几日我派人来帮你们搬家。搬到南城驴吊子胡同去。”
常风在扯淡。
常风道“夏老兄,咱们边吃边聊。”
夏儒大喜过望人家常都督是什么人皇上身边的大红人人家交往的都是达官显贵。他要是愿做媒,我就能当达官显贵的老丈人了
吴王府时期设立拱卫司,专为吴王朱元璋办秘密差事。开国后改为仪鸾司,又改为都尉府、亲军都尉府、锦衣卫。
一句话,仪鸾司是锦衣卫的前身。
常风却道“认她当义女的事绝不能声张。我们的义父女关系,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咱们女儿知。”
常破奴道“前面的海选、初选、复选、精选、宫选五关,咱们能够控制。这第六关观选就不太好说了,皇上要亲自挑选啊。”
周时百姓分为两类,一为国人,一为野人。
常破奴道“事成之后将这几个地痞灭口嘛”
常风跟常破奴对坐喝茶。
他的先祖常歌的确认识夏儒先祖夏彦广。不过不是“过命”的交情,而是“夺命”的交情。
常府。
常风狡黠的一笑“考考你,皇上最喜欢做哪两件事。”
常风道“依我看,夏冬月最有可能脱颖而出。你娘说了,皇上喜欢瓜子脸但个头不高的女子。”
“常都督简直就是草民的再生父母”
大明开国后,朝堂上存在两派。一派是洪武爷的老弟兄们组成的淮西党。一派是刘伯温、宋濂为首的浙东党。
这一切被刘笑嫣尽收眼底。
夏儒这老登,为了攀上权贵着实不要彼脸。
夏儒连忙道“啊,草民久仰常都督。只是一来身份悬殊,二来无缘,不曾拜会。”
常风笑道“一点儿都不难你猜怎么着掌管选后事宜的正是犬子”
常风一拍手“噫,好这下我多了一个乖女儿你家里可有香烛”
常风道“脏事你不要管,不要问。爹不想你身上沾上任何脏血。爹一生杀人无数,脏血洗都洗不干净,不差这一遭了。”
这段往事到了常风嘴里,竟成了“过命的交情”。
“我在南城驴吊子胡同有旧宅一座。两进两间,虽不轩敞也还干净。就送与世兄。世兄搬到那里,我找世兄叙旧也方便些。”
夏儒“噗通”给常风跪下了“常都督对夏家的恩德,真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
夏儒狗肚子里存不住二两油。找亲戚来做见证,是为了在亲戚们面前扬眉吐气一回瞧我女儿认了皇上身边的红人当义父。我家自此发达了
常破奴一拍脑瓜“高,实在是高,比高家庄还高要说旁门左道,您老真是个中翘楚。”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