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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章(第2/3页)
    

    他平时很少穿正装,出席活动也不会穿戴明显的o,毕竟接商务合作会有忌讳。

    “一开始不是。”林雪河说,“不过想想我以后应该也不会戴。给你用正好。”

    “”

    陆崇撇嘴,“刷我的卡送我东西,真大气啊。”

    “不客气。”他笑盈盈道。

    他只是喜欢买些五花八门的漂亮东西,实际上自己穿衣服还是会选简单款式。

    他坐直身体抻懒腰,顺手从脑后抽出一支骨瓷发簪,挑起那根领带看了看,“现在再看又觉得还是漂亮的唉,话都说出口了,还是送给你吧。”

    他刚刚一副被逛街耗尽力气的样子软倒在沙发上,后脑勺被压得严严实实。陆崇这时才发现他剪了头发。

    昨晚盖住膝盖的离谱长度已经被剪成了过肩的狼尾,上层的碎发自然垂落,下层长发则被簪住。

    那支骨瓷发簪通体都是奶白色,直线型没什么特殊装饰,只有簪头雕刻了一只镂空的蝴蝶。造型看起来有些妖异,“你喜欢蝴蝶”

    林雪河不假思索道,“最讨厌的虫子。”

    “那你还把它戴在头上”

    “可是这根簪子很好看啊。”

    “”

    “店里的人说,它是用动物的骨灰烧的。”

    林雪河指腹划过尖尖的簪尾,漫不经心道,“如果是用几万只蝴蝶的骨灰烧出来的就好了。”

    “那你还真是讨厌蝴蝶。”陆崇说。

    他原先的头发太长了,即使只盘一半也很重,是在家里闲着无聊才留那么长的。现在为了戴漂亮簪子,临时决定剪掉。

    一句又一句,全都是陆崇想不到的神奇逻辑。

    “我今天下午逛街,还抽空想了另一个问题。”林雪河说。

    他对昨天试图通过咬痕契约陆崇,然而以失败告终的行动还耿耿于怀。

    身为血族的獠牙居然咬不破人类的皮肤,这严重不符合他的认知。

    明明咬过的同族都说,人类的皮肤像葡萄皮一样柔软,血液像流动的美酒一样香甜。

    眼下的情况跟书上说的完全不一样。

    排除各种不可能因素,他问陆崇,“所以有没有可能,其实你不是人”

    “”

    从百米高空自由落体只受了点皮外伤,三分钟能跑五公里回来还不带大喘气,都没让他对陆崇的身份产生疑惑。到了挑战自尊心的时刻,他才开始真正对这个人类产生关心。

    本质上还是因为他接受不了这种打击

    活了二十年才发现自己竟是个无法自主进食的吸血鬼,这合理吗

    不行,不可以是这样。

    他不可能存在这种缺陷,问题一定出在食物身上。

    陆崇没看他,“给你机会不中用,还怪别人。”

    “那你知不知道,血族为什么选择和你的家族联姻。”林雪河说,“或许你的家族被选中,是有特殊的原因。”比如皮肤特别厚之类的。

    陆崇倒是真的回忆起来。

    除了小时候去参加过林氏家主的换任仪式,在那里经受了惨无人道的霸凌之后,他没有再跟血族近距离接触过,“没有。我从来没被血族咬过。”

    爱心献血车倒是上过几回。不知道他捐献的血究竟是真的输送给了有需要的人,还是被偷偷倒卖给了设点的血族。

    “那我们小时候从没见过吗”林雪河继续问,声音里带着不易察觉的特殊紧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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