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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第3/3页)
    

    “哥哥哥哥,我给你买了你喜欢吃的奇异果味道的冰淇淋”

    他会沉默地接过来,咬下一口,然后对我说“这是我第一次吃这个味道。”

    “惊喜不惊喜今天晚上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螃蟹”

    他会安静地吃完,放下筷子,然后对我说“这其实是我最讨厌的食物,之一。”

    “我昨天晚上好像梦见我们的以前了,高一在学校住宿的时候,你突然出现在窗户口”

    他那一次终于没有耐心听我说完一整句话,在这个窗户口的半句话打断了我“我从来没有半夜敲响过你的窗户。”

    那天是个大雾天。而中也澄蓝色的眼睛映着看不见尽头的雾霾,沉甸甸。

    最终我们还是选择了回家吃饭。我和他心照不宣地下意识选择回避了市中心

    不想要再让我们宝贵的休假时间出半点意外了。

    “哥哥,我给你做饭吃吧”我兴冲冲地说,试图让他开心起来“提前开始习惯自己作为妻子的职责是不是值得表扬”

    他含着星火闪烁的烟头,抬起眼睫看着我,绷紧的侧脸终于柔软了下来“我不吃螃蟹。”他故作冷酷地说。

    我笑眯眯拉着他去超市买了牛肉、又辗转去酒庄买了赤霞珠和酩悦香槟。

    前者用来做红酒炖牛肉,后者用来庆祝我们的订婚。

    现在的我,可算是太了解我亲爱的哥哥了。

    就拿香槟来说,如果能选择esritdièce

    ut,他绝对不会喝vervecicquot

    用来做牛肉的牛肉要是安格斯牛肩肉。

    而用来炖牛肉的赤霞珠,也不能是加州普通naavaey一瓶酒,还得是啸鹰酒庄的赤霞珠干红。

    当然,对于红酒的年份他有着同样的品味和讲究,不过这就超出了我的知识范围了。

    所以他就连选跑车,也会选尽管张扬,却同样不失格调的阿斯顿马丁。

    选酒从此不会直接下意识点一杯chivas的威士忌,而会思索一下,要不要来一杯etr的干红

    他从背后抱住我,带有淡淡烟草气息的吻将我裹挟“你终于带上了我的印记。”

    我带上了他的印记,他也被我带坏了。

    沙漠的玫瑰被一把火点燃了。我们从彼此的拥吻里寻找不到空气,身体灵魂一同燃烧,燃烧成灰烬。

    而这一次,他对我真的再也没有了半点疼惜。意识昏沉的那一刻,我庆幸自己多买了一瓶优思明。

    我们穿插纠缠在一起的过去和现在,就像一滴雨落入了水里,鸩毒倒入了酒里,脓疮溃烂在伤口里,烟雾飘散在风里,再怎么抽丝剥茧也分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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