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她们分明遭受过酷刑般的折磨,脸上却无一例外地带着沉醉的笑容。
执行部认为“舞王”是个突破了“临界血限”,克制不住自己性虐和杀戮欲望的高危混血种,他之所以能蛊惑普通人,是因为他擅长某种精神控制类的言灵。
“他对于桑巴舞存在着极度的迷恋,而狂欢节就是桑巴舞的节日,正常人在这天都会为了桑巴舞而疯狂,舞王也不例外。他很可能出现在闹市区,尤其是彩车队伍经过的路线上。彩车上最容易找到他渴望的食物,金发、小麦肤色、擅长桑巴舞的年轻女孩。”诺玛在任务频道里说。
“可我们只知道他穿ed舞衣,跳起舞来能让人血脉贲张。除此之外,他是高是矮是胖是瘦,我们都不知道啊。”
路明非举着望远镜观察彩车顶上热舞的巴西姑娘们,啧啧,那流淌着淋漓热汗的高挺胸脯,那笔直的小麦色长腿,那飞舞的羽毛裙摆,什么舞王能比这更让人血脉贲张
林枫按亮了头戴式耳机的ed灯,他头上的猫耳亮了起来,这让路明非睁大了眼睛,“林枫师兄,这个有意思啊”
“苏妈妈选的,不好违抗,不过这个正好也能亮灯,你待会看准我的位置,别射错人。”林枫指向一辆彩车。
“林枫师兄你确定舞王在那辆车上那辆车车顶不都是肥猪吗舞王不能是只肥猪吧。”路明非皱起眉。
林枫指向的那辆彩车车顶上站着数个体积惊人的大胖子,他们也在彩车顶上跳舞,浑身肥肉水波般颤动,论技艺并不亚于那些身材纤细的舞娘。
狂欢节每年都会评选跳桑巴舞跳得最好的狂欢公主,还会评选狂欢王,狂欢王不仅得桑巴跳得好,还得体重在130公斤以上,所以彩车上除了漂亮的巴西女孩,还有这些胖子。
“我确定。”林枫敲了敲耳机,“诺玛,熄灯吧。”
一瞬间,整条街的灯都熄灭了,连那些自带电源的彩车都熄灭了,只剩下天穹上的焰火还在发光。林枫脚在地上一踏,跃过因为突然陷入黑暗而不知所措的人们,直扑他刚才指给路明非的那辆彩车。
他一脚踢在了一个在一片黑暗中身穿亮灯ed舞衣,无比醒目的胖子的身上,将那个足有两百公斤的胖子踹离了车顶,子弹从人群中呼啸而来,正中飞出车顶的那个巨大的ed肉球。
子弹洞穿了肉球的舞衣,肥膘如奶油那样从裂缝中溢了出来,白得晃眼,油腻程度能让人把过去一年吃的高油脂食物都给吐出来,并且,那堆肥膘还在随着他们的主人的运动而不断抖动。
子弹的动能被那层脂肪给卸掉了,舞王还没死,他在往前方逃窜,前方挡路的人们在他的控制下如摩西分海故事里的海水那样被分开,而巨大的肉球在人海中以猎豹那样的速度快速前进。
“追”林枫立刻跳下了车,和路明非一起紧追舞王。
他们追着舞王一路跑到了一个死胡同里,面前只剩下一堵高墙,舞王却不见了踪迹。
“这居然给他跑掉了”路明非握紧了枪。
“不,是你们跑不掉了”巷子口出现了穿着ed舞衣的肉山,他踏着诡异的舞步,向被堵在巷子里的林枫和路明非逼近,金黄色的瞳孔紧盯着面前的两人。
他刚刚并非逃跑,而是要把这两个来狩猎他的猎人逼进死胡同,逆转猎人与猎物的身份。
路明非想也不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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