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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一十九章 二十岁的厂长,周蓉又来信!(求追订!)(第2/5页)
    
    另一边,乔春燕几次明里暗里跟华十二表白都被他拒绝了,他明确告诉对方,咱俩是哥们儿,不可能的。

    这倒不是华十二改性子了,而是这时候国内的风气,他也不允许啊。

    真要是他和乔春燕有了什么,再和郑娟纠缠不清,那乔家人那一关就过不去。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华十二干脆和春燕儿把话说清楚,咱俩还是做撒尿和泥的好哥们儿吧。

    可乔春燕却异常执着。

    如果说原剧情里,乔春燕一开始对周秉昆的感情,只是一种青梅竹马的亲近感,被她误以为是爱情的话,那么如今她对华十二这种青梅竹马的亲近感,已经升级了。

    乔春燕实际上是喜欢那种多才多艺,性格外向的人,这也是为什么在原剧情里,当她遇到这种类型的曹德宝的时候,就被对方吹了一段口琴而轻易吸引,改变心意的原因。

    而在华十二这里,他更加外向,更加帅气,一首歌如今更是风靡全国,这些事情都深深吸引着乔春燕,让她对自己这个青梅竹马的感情越来越深,不可自拔。

    所以即便华十二已经明确拒绝,乔春燕也依然抱着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心理,想着两人都还年轻,等到了结婚年龄说不定就好了,是以一直没有放弃。

    转眼到了九月。

    这天市里一个电话打到厂里,点名让华十二在国庆的时候,去四九城文艺汇演献唱,并且明确指出,这是任务,一定要认真执行,坚决完成,不准拒绝。

    华十二要去四九城,也不能把李素华单独留在家里,只能请郑娟照顾。

    结果等他一走,乔春燕儿那边想着秉昆儿哥不在家,自己作为未来周家的儿媳妇儿,怎么也得好好照顾老婆婆啊,她就自行决定,搬到周家陪着李素华去了。

    华十二:你啥时候是周家媳妇儿了?我大哥都有对象了!

    乔春燕儿:跟我装是不,我喜欢的是王八犊子行了吧。

    华十二:

    乔春燕一登门,正好和郑娟来了个火星撞地球。

    当然有李素华在场,火星和地球肯定不打起来,但互相都憋着劲,都想在未来婆婆面前表现一番,她们心里打定主意,等华十二回来之后再一决雌雄。

    华十二:不用决了,你俩都雌的。

    另一边,华十二到了京城就被拉去排练,他得知家长要观看演出之后,特意报了一首新歌上去,嗯,也是剽窃后世的歌曲,主打一个拿来就用。

    新歌很快通过审查,确定由他独唱,但是之前那首《我爱你中国》则被改成合唱,要和其他文艺工作者一同演唱。

    国庆当天,在阅兵仪式之后,华十二登上了国内表演的最高殿堂。

    特殊地点,特殊人物,‘老一辈’众星拱月,家长旁边坐着最慈祥最值得敬爱的那个人,嗯,还是周秉昆的本家。

    华十二的节目竟然是在第一个,报幕员热情洋溢的报出:

    “请来自吉春的工人歌唱家,周秉昆同志,演唱他的新歌《万疆》!”

    “红日升在东方,其大道满霞光。”

    “一脉血流淌,难同你何其幸生。”

    “承当福共怀,享百年国运昌。”

    “挺立起了脊梁,吾国万疆以仁爱。”

    “千年不灭的信仰,信仰永存心间。”

    这首作为献礼歌曲的万疆,在这个时代焕发了更加璀璨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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