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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文庙论文亦堂皇(二)(第2/3页)
    对明经科考题的讨论中回过神来,毕竟这里不是讨论事情的书房。想起还有客人在,他补救似的问着韩冈,“最后一道断案,你方才说过判的是阿云案吧”

    韩冈点点头:“正是。”

    “登州的”张戬又追问了一句。

    “的确是出自登州。”

    听韩冈如此说,张戬和程颢的脸色有了些变化,一齐问道:“玉昆你是怎么判的是流刑还是绞刑”

    韩冈不知张、程二人对阿云案的看法,但想来应该不会跟王安石一条路——也许为人温和的程颢有些难说,但以张戬的性子,和他对纲常的维护,他肯定是支持大理寺的判断,判阿云绞刑。

    韩冈与王韶王厚讨论阿云案时,是从司法程序上,来阐述自己的观点——阿云与韦高是丧期为聘,未婚夫妇的关系是非法的,不当以此为前提来决狱。

    但在儒门弟子程颢和张载前面,他不好这么说,因为此番言论已经近于法家了,而是最好要表现出自己的儒学水平。同时自己早早的看过有关阿云案的朝报,这件事形同作弊,韩冈也不想承认。心思一转,便不理法律条文,只往儒家大义上领:

    “圣人之言,皆是以仁为本。阿云未伤人命,罪不至死,故而学生判的是流刑。”

    “以仁为本”

    韩冈为之解说:“仁为本心,礼为纲常法纪,而中庸为行事之道。仁、礼、中,这三个字,是学生近来读书的一点体会。”

    “仁、礼、中”张戬轻声念着,韩冈的观点并不出奇,可单独把仁礼中三个字提出来的说法,却也不多。

    “圣人之说本心是仁,一部《论语》,涉及仁之一字几达百处。而礼之一事,夫子说得更多。仁和礼是名教之根本,也是圣人在兹念兹的两个字。”

    “那‘中’呢”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中乃行事之法,临事不偏、执两用中,此为中庸之道。”

    虽然韩冈说得很简洁,甚至有些偏驳,但中庸的思想向来被程颢所看重,韩冈能看到这一点,并着重提出来,程颢听着有些欣慰,不禁点头微笑,不枉他这些时日的一番教诲。

    韩冈的底子程颢看得很清楚,张载的这位弟子才智过人,善于为人处世,治事上亦有长才,但学问上却有所不及,对经义只是囫囵吞枣,并没有深入的钻研。无有大道守本心,程颢便担心这韩冈的才智会用到歪处去,故而他才不避嫌疑的悉心教导,希望让韩冈日后不会走偏了路。

    韩冈的论断不算严谨,而且太过简单,圣人之道,岂是三个字就能概括的但韩冈在求学中,能有所思、有所感、有所发,在程颢看来,已是难能可贵的一件事情。韩冈的心性虽难以继承张载或自己的衣钵道统,但若他能秉持‘仁礼中’这三条行动处事,却已不失为一君子。

    韩冈见程颢点头而笑,心中亦是一喜。这代表他对儒学理论简单直接的归纳得到了儒学宗师的认同。

    所谓‘我注六经’,将经典往繁琐里解释,一个‘若曰稽古’,就能扯出十几万字的注释,这是汉儒唐儒的习惯。而抛弃这些琐碎的注疏,而直接取用儒家经典的原文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以‘我’为主,而不是以‘经’为主,即‘六经注我’,这是宋儒的做法。

    在此时,重新注释以《论语》为首的儒家诸经并不稀奇。泰山先生孙复便倡导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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