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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签约(一)(第2/3页)
    的先不管,就合同这一点就很吸引人了,而且很实在。
    给大家考虑了一分钟,负责人敲了敲笔杆子:“怎么样有意愿吗”
    温之弘不愧是做了那么多年练习生的人,他第一个稳住:“你们那边具体要多少人”
    “当然最好是五个人,排舞蹈也比较方便”
    “那你对我们的人设怎么安排我们五个人签一份合同还是签五份另外助理化妆师等等,怎么安排”
    凌蓁方面果然很有诚意,大方的拿出了合同递给了所有人:“这个,你可以看一下我们拟定的合同,这是一份a级歌手经纪合同”
    大家看着,负责人就开始解释合同上的条款明星经纪合同的主要内容就是,演艺工作的独家代理、包装、宣传、推广投入,收入分配。
    歌手的经纪合同,实际涉及的内容非常多,业内通常把歌手经纪合同分为三部分内容经纪约、唱片约、词曲约。
    在经纪约中,一般歌手的广告和形象代言收入,由于经纪公司的付出比较多,一般艺人会拿到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五到四十,所以凌蓁这边开出了五五也算是比较高的了。
    乍一听五五分还不错,但是平摊到五个人头上,就不算多了。
    对于电影电视剧的配唱或演唱会收入,由于公司会有制作方面的投入,这时艺人或者歌手有时只能拿到百分之二十或三十,也是由于是团队,所以凌蓁方面又提高到了百分之五十,还是公司五,个人一。
    在词曲约中,如果歌手创作的词曲获得的著作权许可收入,按照行业惯例,歌手一般只能得到百分之十,那就是说百分之九十都会归属于公司。
    但是这一方面陈渺是比较厉害的,所以如果只有一个人,公司方面会酌情考虑,给百分之三十左右,也就是说公司什么都不出,就可以拿七成。
    “这是a类”厉俊贤果然第一个就炸了,他是不缺钱,可是也容不得别人这样作践他的劳动力:“你td告诉我这是a”
    “厉少厉少,你看,行规如此啊您怪我也没有用啊,这是凌蓁已经可以拿出来的最大的诚意了”负责人赶紧道歉,想把人稳住。
    顾时之前就没有考虑凌蓁,看着这份霸王条款,就更不想签凌蓁了。
    “阿俊,冷静”温之弘摁住了厉俊贤的手,示意他不要冲动。
    但是另一边,却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不好意思,我们没有办法签凌蓁”
    “诶诶诶,你们想想,业内比较好的唱片公司就是凌蓁了,而且这歌手合同只能这样,这已经是最好的了”
    “那我们只能接受单人出道,不能接受团队了”
    “这”凌蓁派来的负责人显然也没想到会遇见这样的硬茬。
    沈晞气呼呼地应和:“没错我们就算是真的签凌蓁,我们也只能接受单人合同,你们要把我们怎么组合还是分开,我们不管”
    坐在一边许久的总经理似乎是不耐烦了:“能签个人约吗”
    “凌凌总”负责人给他使了个眼神:“这不合规矩吧”
    “怎么就不合规矩了给我们看看个人约,这个团队约垃圾”厉俊贤把合同滚成圆筒状,直接扔到了负责人怀里。
    大家正争执不下,天华也来人了。
    “嗨哟,有些热闹啊凌总,你们这边就开始了”天华的负责人不阴不阳道。
    负责人立刻给他让了个位置:“李总说哪儿的话”
    “小凌总也在”天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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