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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最后的一天(4)(第2/3页)
    我的时候我表示自己没意见,反正早点回家和晚点回家都是一个样。班里除了我之外,要出国的同学还有好几个。一想到今天或许会成为我们之间某些人的最后一次见面,我就觉得挺舍不得的。
    高中生的毕业聚会无非就是一个花样,ktv,啤酒,伴着眼泪的表白,还有难以实现的约定。除了我们班之外,还有理科实验班。我们两个班约在了同一个地方,翟依一听就激动起来了,一路上缠着我讲她的恋爱经历。顺便一提,数学王子接受了她的表白,他们两个人都要去上海读大学,我真实的为她高兴。
    说到恋爱,某种意义上来讲,今天晚上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众所周知,高中刚毕业、尚未走出叛逆期的男孩儿们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就是比酒量,而且是那种明知道自己不能喝还要硬灌、战到天亮也要拼出个你死我活的那种架势。喝高了的男孩儿们闹腾起来,简直有种天花板都能掀翻的架势。
    在这种混乱之中,我一共收到三个大着舌头、模糊不清的告白,其中两个都不是我们班的,我甚至都叫不出那个戴眼镜的男同学的名字。更糟糕的是,我那个瘟神表弟好死不死的也在理科实验班,举着话筒带头起哄、开起我的玩笑来毫不手软,我差点被他气疯了,不过被我拒绝的家伙样子看上去更难堪。
    别误会,我当然爱我的同学,但这得是有前提的。我本来就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而比起热闹来说,社交方面的问题更令我感到苦手。这两项加在一起的场面就是我的噩梦,我简直都不想在回忆我是怎么从那个鬼地方逃出来的。
    后来据翟依告诉我,那天晚上他们辗转了三个地方,最后还玩了深夜密室逃脱,直到一两点钟才回家去。听到这里我就更庆幸自己走得早了,至少不用再面对我表弟那张蠢兮兮的脸。
    其实我回家的时候天就已经黑了,不过还没黑透,看上去大概是七八点钟的样子。我一直觉得自己从小到大养成的最好的习惯之一就是雷打不动的坚持不在外面待到太晚,翟依总喜欢那我这点开玩笑,说我有被害妄想症。现在我总是会因为这句话条件反射的想起哥谭,沉默一会儿之后并不打算多作解释。
    我有一阵子没有看过哥谭今日和哥谭早报网络版了,不知道又有哪个疯子半夜上街乱晃、把建筑炸成废墟、然后和义警们在主街上演追车大战。不过即使不看新闻,我最近也总是会想到哥谭,还想的越来越频繁。
    不知道是哪个明智的伟人说过,当你愈来愈经常想起一个地方的时候,那么就是时候到那里去看看了。
    我的身体诚然还停留在这座城市,但精神却早就飘到别的那个你我心知肚明的地方去了。心思浮躁让我在回家的时候竟然没有第一时间注意到外婆回来了,客厅的灯依旧关着,所以在我进门之后,她开口把我叫住的声音使我吓了一大跳。是真的字面意思的吓了一跳,毫不夸张。
    “安冬阳,我要和你谈谈。”我听到她这么说。
    说老实话,平日里外婆几乎不会这样叫我的名字。心情好的时候,她会管我叫“喂”和“你”;心情不好的时候,她连叫都不叫,直接把我当成空气。在我的记忆里,自己这样被叫全名的次数从小到大屈指可数,大概只有妈妈去世的那天,还有我硬着头皮告诉她我想去哥谭留学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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