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
三排戈戟的背后立着三倍于人高的长矛,行经观营之时,刃上刻的新式的宽扁血槽反射出整齐的光线,一道接着一道,从北宫前的禁卫军盔的白羽上晃过。
北宫阶前,风拂动着公卿的长袍。
首排骑兵之中,一人出列。
那是位俊朗的少年,他的胸甲是织锦所制,坠饰铆钉,牛皮冠后绾着六股辫。
“出剑”少年叫道。
伴随齐响,首排骑兵亮出手中长剑,一瞬之间,三千道虹脊的光芒直冲殿堂。
“先生,轻骑兵的阵法是公孙将军训练的,而那发令的少年,正是三郎邈。”
石狐子转过身道。
“嗯,挺好,挺好。”
秦郁静坐在万众的欢呼之中,神色既不比公冉秋的殷切,也不比章百里的痴迷,他很淡然,只是内心也渐渐承认,并非世上所有的事都能由他来教给石狐子。
譬如,勇气。
这并非匹夫之勇。
年幼之时他也曾在洛邑参加阅兵,彼时,姒氏和宁氏都是居中驾战车的长官。
他记忆中的军阵清一色是亮晃晃的战车,因那一千战车就是周王畿的根底。
后来在魏国遇到武卒的盾阵,他才领悟,战车过于笨重,并不是实用的武器。
现在此地,他又见识到一种全新的以轻骑兵协同部队作战的军事思想,甚至还生出一种预感,将来,在实现桃氏师门信仰的路上,他终会融进这条浩浩湍流。
秦郁有些感动。
军阵之中,他不仅察出秦人敢于打破旧制的勇,还有他们能收拾山河的气。从小匠到大监,从士兵到将军,从平贾人到国君,在这片土地上,万物皆有勇气。
秦郁又看向挥着拳头喝彩的石狐子。
他本只想借着秦国的炉火铸造自己的宝剑,却发现上天和他开了一个玩笑。
秦郁闷头喝一口酒,接着看阅兵。
可他奇怪的是,一直到此刻,北宫殿宇之中的主座仍然空缺,秦君去哪里呢。
不止秦郁,周围的人也开始议论,剑,好看是好看,可总不能一直这么举着。
军士也是人,手也会酸。
如何是好。
正当众人焦急在北宫上下寻找十二章冕服,一阵轻快的马蹄声从东方传来。
章百里耳朵一动,猛地站起来。
“马河边”
一袭玄黑绒袍执剑飞驰。
渭水沸然。
谁都没想到,嬴驷是骑马从河边来的。
二十六岁的嬴驷英姿勃发,矫捷如豹,他踏过浅滩,剑斩渭水,一路带浪花。
那利剑长三尺有余,通身精镀奂金,镶丝线,剑锋纹饰玄鸟,剑格雕青禾。
眨眼,君剑已至阵前。
“举剑”
军阵首排,公孙邈整个手臂颤抖起来,泪水满目,嘶吼着,脖颈处青筋暴起。
“请君上阅剑”
“与子偕作”嬴驷道。
两剑相碰而过。
公孙邈晃了晃神,才确认那张容颜,君剑已经远去,他捂住自己的胸膛,侧身追望君剑的影子,又见,嬴驷跑马不停歇,一一碰过每位军士手中问天的虹脊。
“与子同袍”
“与子同仇”
“与子同裳”
“君上”公孙邈咬牙清泪,毅然再举起被赋予过使命的长剑,誓死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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