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处于食物链底端,除了骗就是跑,一年下来我体能耐力都好得不得了,连高空跑酷都学会了。哥谭磨砺人才。但杰森相比较逃跑更偏爱直接动手,所以他常常在我要当逃兵的时候把我拦在身后,再把那些要抢我东西的小混混揍得口吐白沫。每每我的崇敬感激之情都溢于言表,嘴角疯狂他妈的上扬,抱大腿下本的感觉真的太棒了。
“到了。”最终他停在一个路灯前,我认出这里是犯罪巷。好地方,犯罪圣地,社会渣滓和无家可归的人聚集的老鼠洞,哥谭最阴暗最肮脏的角落。
但我突然意识到不对劲。
他上下左右察看了一下,确认无人后就拿过我怀里的工具径直走进小巷子里,轻车熟路地开始了犯罪工作。
目标是巷子深处停着的一辆蝙蝠车。
“怎么了怕了”他转过身,看见我的迟疑,嗤笑了下。
“没。”我觉得有水汽湿润了眼睛,努力掩饰自己的哽咽。那个瞬间我居然有种孩子长大了要放他离开家的老母亲的心酸感。想想再过个几十分钟,等这辆可怜的蝙蝠车的轮胎下来个两三个,蝙蝠侠就要从我身边夺走我可爱又可靠的小杰鸟了
然后他当了罗宾、亿万富翁布鲁斯韦恩的养子,出于对混混时期遇到的最可爱的小妹妹的怜爱体恤给了她一大笔钱,“哥谭不适合天真可爱傻乎乎会被欺负的你”,让她买张车票离开哥谭,到大都会或者中心城去租间公寓过上每天阳光明媚的美好生活。
哈哈哈哈我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你到底是要站在那儿一直傻笑还是来帮忙”
我收敛了笑容,心虚地揉了下鼻子“我就在这儿一直傻笑挺好的。”
杰森给了我一记眼刀“过来。”
“哦。”
我有点不情愿地走过去,蹲在他旁边看他熟练地进行拆卸操作,动作行云流水没有半点停顿。我就在旁边给他递递工具,心里想着等会儿找个借口离开。但他在把两个轮胎都拆了一半之后,把手里的螺丝刀塞在我手里。
“我教过你的,接下来只要旋掉这几个地方,然后就能整个儿拆下来。”
“啊”我赶紧把螺丝刀塞回去,“我是良民,我才不动蝙蝠车的。”
“良你个头。”他再塞过来,“我去外面守着,要是蝙蝠侠来了我会叫一声,你就赶紧跑。我拖住他。”
“那可是个十英尺高浑身是毛尖牙长耳朵的大怪物你不怕我还怕呢,我还是个孩子我不想死掉。我溜了溜了。”
我刚站起来就被他拉拽地坐回地上,他又好气又好笑地说“要死也是我先死,但我保证,我们都会活着回去。等同行知道是你卸了蝙蝠车的轮胎,肯定都会尊敬你几分。哪天我要是不在你身边了,你也不会死得那么快。”
看着他在昏暗灯光下亮晶晶的蓝眼睛,我当场差点眼泪都掉下来。这个小男孩怎么这么可爱,还这么会立fg。正当我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时,他安抚性地揉了揉我的头,站起来走到巷子外边,留我一个人拿着工具愣愣地坐在蝙蝠车旁边。
呃,卸就卸吧。反正杰森在望风,蝙蝠侠出现肯定还是第一个和他对上。这么想着于是我开始作业。
其实这个时候我应该已经要意识到我的出现在改变这个世界的运行轨迹。
但我脑袋里每一条神经都在由于自己这么一个凡人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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