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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脸上挂着哄骗的笑容,在提姆不备时跳起来打算劈手躲过他手里的平板,但在我快要得手的时候提姆迅疾灵敏地一个侧身闪避,让我捞了个空失去重心。随后他将平板背在身后,另只手颇有余力地拉住我将我扶稳。在我再次打算进攻时他直接拉着我的手臂借力一带,我就头朝下趴倒进柔软的沙发垫里。
我两手撑起上半身,抬起眼睛看着他,眼神有些幽怨。
“你越来越不可爱了。”我叹口气坐起来,抬起两手示意放弃。
“我很快就是个青少年了,你不应该用可爱这样的词来形容我。”他歪了歪头,因为完全就是摆出一副可爱的模样想蒙混过关,所以非常没有说服力就是了。
我抱起双肘,不快地说“好吧,如果你要做个控制狂我得考虑我们还能不能当可以交付信任的朋友了。”
“为了确保你的安全,蝙蝠侠也会这么做。”
“但这是错的,对朋友缺乏尊重的,而你也不是蝙蝠侠,提姆。”
他鼓了鼓腮帮,不服气道“你撒谎和隐瞒实情也是不对的,也是对朋友不尊重的”
我理直气壮地反驳“你不能学我啊,我哥谭犯罪巷出身的路人级别小混混,坑蒙拐骗偷什么没做过。但你以后是要当罗宾的人,怎么能把道德水准降得和我一样。”
“谁说我要当罗宾了”
我噎了一下,我也不知道提姆是什么时候笃定要当罗宾的,用他未来会说的话来看,他穿上制服是因为“蝙蝠侠需要一个罗宾”,而刚起初时他也一直在怀疑自己是不是能胜任。想到这里我只好不太确认地胡乱塞了句“你不想当罗宾为什么要调查蝙蝠侠和罗宾的真实身份”
提姆欲言又止,正当我猜想自己是不是蒙不过去时,他突然抬起头,单纯的眼睛眨巴着,有些紧张而迫切地看向我,问“你觉得我真的会有机会当罗宾吗”
他想当罗宾我就知道。我心里洋溢起一阵愉快,甚至有些马后炮地沾沾自喜。
哇,原来你这么小就有这么远大的理想了吗想想罗宾战争里就知道迪克格雷森简直是全哥谭的孩子的偶像,孩童时期就能当超级英雄。他会拉着绳索荡过天际一边唱着the darg young an on the fyg tze一边救人于水火。这比蝙蝠侠本身还要振奋人心。
“当然,你有这个天赋,从现在开始,你只要听我的话,我保证你以后能当罗宾。”我认真地对他说。
“你没有骗我吗”
“我保证这点我没骗你,我发誓。”我说。我当然没有骗他,他的确会成为罗宾。
他狐疑地说“既然我听你的话就可以,那为什么你没有当罗宾”
我说“啊,因为我不想穿着绿鳞小短裤在天上飞来飞去。”
“是啊,我也不想,小短裤糟透了。”提姆认同地点点头,“现在还有人笃定第一个罗宾是个女孩,因为他们说没有男孩会穿成那样到处跑。”
“其实我觉得小短裤还是好文化,但不是所有人都能驾驭的,这个要传承下来太难了。”我有些痛心地说,“杰森刚开始的时候也穿过小短裤,但后来他就发觉迪克那套穿长裤会降低战斗力的理论都是鬼话。”
“迪克这么认为但他现在的夜翼制服也没采用短裤呀。”提姆像个好奇宝宝追问起来。
“嗯除非你以后也会有引以为傲的翘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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