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不可能”
说着他趁着弥郁不备,一把将她从自己腹上掀下去压住,也同样狠狠撕咬过去。
诡异的画面出现了。
两个人霎时就抱在一起,目光里都带着凶狠,动作粗鲁地亲吻撕咬着对方,颇有比斗的意味。
等到分开的时候,朝行歌衣衫都快被扯烂了,上气不接下气歪倒在一边,“我认输。”
他觉得她真不能按照常规女子去看,不对,应该说是正常人谁会这样
简直疯了。
“我告诉你啊,是你主动亲过来的,可别赖着要我娶你。”
弥郁不屑看他,想踹一脚,但一向冰冷的眸色里竟有了点温度,沉默站起身。
“哎,等等。”朝行歌见她要走,忙坐起身,“你都救我那么多回了,我也该请你去喝杯酒了。”
弥郁很讨厌酒,蹙眉想拒绝,却鬼使神差点了点头,“好。”
说是请喝酒,朝行歌却也没找个好的酒楼,直接把人带回了自己的小破屋里。
刚做任务那年,他十五岁,接的那笔单子数目很小,十两银子都不到,纯粹属于新手练习,杀的人也只是个没有武功的普通人。
第一次杀人,他很平静,是最粗暴的正面相对,然后手起刀落。
后来一笔笔任务接下来,任务难度也逐步加大,需要杀的人男女老少都有,但他从未有过任何恻隐之心。
他不是个善良的好人。
但说来也很奇怪,他会把赏金的大部分,都拿来救济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这样做并不是为了平息自己杀了那么多人的罪孽,也不是为了寻求内心的安定,他杀了那么多人,从未有过良心不安,他就只是纯粹把银子当作无用之物罢了。
所以,他很穷。
屋子虽又小又破旧,但是很干净,屁股大的小院子里还养了只狗和几只小猫,一看就是在路上随便捡回来的那种。
朝行歌屁颠颠取了块熏肉,钻进了比屁股还小的庖厨,闷头做饭去了。
简单的几个荤素小菜,一坛子普通的烧酒。
弥郁也没有任何嫌弃,毕竟她住惯了山洞,对这些没有讲究。
朝行歌倒是显得腼腆起来,露齿一笑,“其实按道理来说,我也不只是个穷小子,还是有点身份的,只不过我不想回到宫里去。”
弥郁没答话,夹了一筷子小菜尝了尝,面上毫无表情,只耳朵认真听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