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战船大概有五十汉尺左右,相当于一百五十腕尺,比罗马战船足足长出一倍,可载千人,别说上面还有武器,就以这样的体量,在以冲撞为主要战术的海战中,越人的战船就占了足够的优势。
更让阿尔达希尔郁闷的是,他派出了大量的密探,就是打听不到越人武器的情况,最后还派人上了越国的战船,还是只远远的看到了中型战船上的弩炮,主力战船上的武器还是什么也看不到,他们能看到的只有甲板上的框架,可以推测出越人的武器就藏在甲板下面,而要想看到甲板下面的武器究竟长什么样,却是千难万难,牺牲了几个最好的密探,却依然一无所获。
阿尔达希尔不是不想杀人,他已经杀了十来个人,但还是没有效果,这就说明,不是这些密探无能,而是越人确实守口如瓶。
一想到这些,阿尔达希尔就非常生气,得不到越人战船的秘密,他就无法与越人在海上争锋,也就不能夺回海上的贸易权。他也许可以在陆上称雄,但是离开了海上贸易,萨珊就和断了『奶』的孩子一样,也许能长大,但是肯定不会非常强壮。
阿尔达希尔非常生气,但他却不是一个冲动的人,他知道在有足够的实力之前,他不能和越人翻脸,否则的话,一旦越人从海上切断了商路,萨珊很快就会陷入困境,别说对罗马作战了,就是生存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更可怕的是,如果越人和罗马人联起手来,对他重建波斯帝国的大业绝对是一个不小的阻碍。
阿尔达希尔沉『吟』良久,在和袄教大祭司商量之后,决定暂时接受越人的调解,和越人进一步搞好关系,看能不能借机了解到一些越人战船的情况,然后再图大计。
阿尔达希尔亲笔给孙绍写了一封措词优美的信,盛赞孙绍的仁慈,然后表达了希望和孙绍在海上见面的迫切心情,同时送上两匹良驹以表敬意。
……
陆逊一手抚着胡须,一手举着书,就着明亮的烛光看书,也许是因为用眼过度,他现在已经有些眼花了,书不举高一点,就很难看清字迹,虽然越国书坊出的书一向以“纸白如棉,字大如钱”而著称。大腹便便的孙秀英坐在对面,看着变黑的丈夫,满心欢喜:“这次回来还走吗?”
“不知道。”陆逊伸出手指,在唇边蘸了些唾沫,翻了一页书,目光从书页上瞟过去,看了一眼满面含笑的孙秀英,嘴角一挑:“特牧城好吗?我看还不如仰光呢,更不如新吴城。”
新吴城是陆逊在喜马拉雅山南麓建的城,和孙绍的夏宫一样,是个气候非常温和的地方。孙秀英每年夏天都要带着陆抗到那里避暑,腹中的孩子就是去年那时怀上的。
“新吴城是好,可是太冷清了,除了军人,还是军人,哪有特牧城热闹。”孙秀英笑道:“你看抗儿不也是,一回到特牧城就喜欢得什么似的,这些天在幼稚园都不想回来。”
“幼稚园能学什么东西?明天让他回来,我自己教。”陆逊不以为然的说道:“周公瑾的女儿那点学问我还不知道?她写的《新山海经》我每期都看的,文笔也就一般了。”
“你眼界高,那你怎么不写一本书出来让我看看?”孙秀英笑道,口气虽然不服,但心里却甜滋滋的,她当然觉得陆逊的水平比周玉强,如果陆逊愿意亲自教陆抗读书,那当然是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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