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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一生一世好姐妹(第5/6页)
    道:“太谢谢您了。”

    因为年代太过久远,链子总是很容易断。

    修好以后,还是只在扫墓的时候再拿出来戴一下吧。许茕茕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继续往家走。

    金晓慧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喃喃道:“五块钱的项链,质量果然很差。”

    她通常不会选择祭日这天来看赵静文,太俗气。只是那一天她刚好无聊,刚好搭上了去雪粒镇的顺风车,又刚好遇见了赵静文的女儿许茕茕。

    捡起那条又丑又土的廉价项链时,金晓慧差点没笑出声。

    神经病吧?

    怎么会有人一直保留着二十多年前的项链?还像传家宝一样交给了自己女儿继承?

    又不是金子的。

    神经病。

    赵静文,你真是神经病。

    涂着红唇的女人步伐轻盈地走在路上,嘴角高高地上扬,哼唱着过时的小曲。

    枪的话,找昔日狱友打听打听,应该很容易就能买到。这三年里的每一天,她都在思考自己的死法。今天,她终于决定了,要跟赵静文一样,去体验子弹飞入太阳穴的滋味。

    至于地点,就选在白鹤村好了。那是她和赵静文相识相伴、一起长大的地方,她似乎已经有半辈子没回去过了,落叶归根嘛。

    当然,在那之前,她要先拉两个垫背。

    尽管并没有亲自养纪寒灯长大,可当金晓慧看见他也出现在蔻木镇时,还是由衷感叹,母与子之间,可能真的存在一种隐形纽带。当她故意以小贩的身份接近刘月时,纪寒灯也在故意接近江岭,真是默契极了。

    一个正常的母亲,发现自己儿子正在计划杀人时,会是什么反应呢?

    反正肯定不会像金晓慧一样,充满赞许和欣慰。

    那天晚上,她躲在刘月家附近,满心期待着纪寒灯实施他的计划,结果等了整整一夜,什么都没有发生。

    那孩子连只蚂蚁都没杀,安安静静地从刘月家走出来,缓步离开。

    他终究还是心软了。

    金晓慧无比失望。

    她还以为自己生了个有骨气的儿子。

    罢了,还是让当妈的来吧。

    汽油味沁入鼻腔。

    黑夜与白昼缓慢交替。

    红唇女人勾起迷人微笑,缓步上楼。

    静文,放心。

    我来帮你报仇了。

    你结婚了,于是我也结婚。

    你不联系我,于是我也不联系你。

    现在,你死了。

    那么,理所当然地,我也会死。

    所以,放心。

    ……

    纪晖看着许茕茕脖子上的项链,终于明白了金晓慧发疯的理由。

    因为她忽然发现,那个她一直在乎的人,原来也同样在乎着她,于是,她开心地,冲动地,毅然决然地,甘愿为此付出一切。

    疯子的思维,一贯如此,不讲逻辑,没有道理。

    一生一世好姐妹。

    狗屁。

    纪晖忍不住笑起来,带着讥讽,揶揄,凄凉。

    许茕茕不明所以,被他笑得心里直发毛,警惕地与他拉开距离,默默环顾四周,确认墓地并不是只有他们两个人,才稍微松了口气。

    纪晖将她那点小动作尽收眼底,慢慢收起了笑,他觉得自己应该把真相告诉这个丫头。

    告诉她,他的妻子,纪寒灯的亲妈,发了疯,纵了火,杀了人,仅仅是为了帮她亲妈报仇。

    让许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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