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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八章:伟大变革·改土归流(第2/4页)
      “汗阿玛,眼见为实耳听为虚?

    “自古新皇登基为权宜计者不计其数,儿臣许有难言之隐啊!”

    说着,弘历一个叩首。

    雍正则沉着脸看着他。

    他犹豫了。

    朝野上的那些人有多处理他是知道的,就因为知道所以他才犹豫。

    “那朕就看看,你到底有何难言之隐。”

    弘历叩首不言。

    一切都拜托你了!

    未来的我!

    ……

    天幕上。

    视角从宏大的清朝疆域缩小下拉至南方。

    随后,一片片七彩斑斓大小不一的势力划分铺满画面。

    ……

    【云南、贵州、广西以及同它们邻近的湖南、湖北、四川居住着许多少数民族。】

    【因为这些地方的地理环境大多都是四周较平坦而中部突兀多山,所以经济落后,生产方式不同,与中原朝廷的关系疏密不一。】

    【自元明以来,这些地方就实行土司制度,土司管辖各该民族,他们的承继行世袭法,然需朝廷批准。】

    【土司在内部自行征纳赋役,仅向朝廷进贡少许银物。】

    【土司自定成文和不成文的法令,对属民生杀予夺,朝廷概不过问,在这里实现的是土司的意志,而不是朝廷的政策。】

    【还有一些地方,连朝廷承认的土司也没有,只受该族头人的统治,可以说是土舍制。但他们往往受邻近的土司控制。】

    【土司、土舍是大大小小的“割据者”,因而产生朝廷要加强对他们辖区的统治与他们维护旧制度的矛盾。】

    ……

    大宋。

    赵匡胤仔细琢磨了一阵,恍然道:

    “这不就是唐代羁縻的变种吗?”

    施行土官土司制度,利用他们内部的矛盾,使之相互牵制。

    既能大体实现了对施治地区的有效调控,又授予了土司利用当地资源的某些合法性,同时掌握收回其资源占有资格的权力。

    能减少蛮夷首领独占资源或为争夺资源而争斗不已的情形。

    还可以不引火烧身。

    问题就是,鞭长莫及。

    ……

    【明朝以来,朝廷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取消土司世袭制,设置府、厅、州、县等地方政权,派遣一定时间进行调换的流官前往治理,这就是改土归流。】

    【但效果都不大。】

    【因为土司逐渐掌握与朝廷打交道的方法,平时借多征税收以自肥,条件具备时逐渐坐大,甚至凭借掌握的土军分裂割据。】

    【而朝廷允许土司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客观上也保护了落后社会及其旧俗,并使土司辖下的夷民难以得到国家法制的保护。】

    【随着这些地方的不停开发,土司制度保守、落后的一面逐渐明显。】

    【例如,清初土司对属民任情役使,赋税是“一年四小派,三年一大派,小派计钱,大派计两”】

    【但他们掠夺的比向朝廷上贡的多得多。】

    【如云南镇沅土知府刀瀚于雍正初年,每年进贡银三十六两,米一百石,而向土民征收银两千四百三十八两,米一千两百一十石,强征的比上贡的多几十倍。】

    【同时,土司恣意虐杀属民,对犯其法而被杀害者的家属,要征六十两、四十两、二十四两不等的银子,名之曰“垫刀银”】

    【康雍时人兰鼎元说属民对土司“无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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