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缓缓向着城市的西方天际线去了,然后就消失在西山的后面,只留下仿佛被火焰烧透的云仍在天边,夜色随后渐渐从东方笼罩过来。
无数根荧光棒在体育场的四周被点亮,像是无数只追逐音乐的萤火虫,
他们或许追寻的并不是音乐,而是千禧年至今无法忘记的时光与岁月。
“各位远道而来的朋友,大家晚上好。”
“我是你们的阿信。”“我是石头。”“我是怪兽。”“我是玛莎。”“我是冠佑。”
“我们是五月天!”
“很久不见,再度重逢,我们都很高兴……”
路明非心里没有多少波澜,他其实不太喜欢摇滚乐,就算听激昂的歌也会选择钢琴伴奏。
不过他一直很佩服那些敢站在很多人面前展示自己的人,他们很自信,自信的人都是勇士。
路明非想起忘了听哪个朋友说的一件事情,阿信第一次上台唱歌是1997年,那一次他穿了很有些紧身的窄脚裤,腿在裤管里打抖的时候评委都在发笑,所以后来他都更喜欢穿黑色礼服西装和牛仔裤。这么说来的话那些勇敢的人也并不都是生来便勇敢,有的人的勇敢是要从骨子里榨出来的。
这时候那个叫阿信的大男孩把话筒高举过顶,两位吉他手则弹奏出近乎于轰鸣的前奏,电躁的鼓点也随之响起,灯光从天而降,打在五个男人的身上。
“今夜的第一首歌,我们将为各位带来——”
“《你不是真正的快乐》!”阿信声嘶力竭地吼叫着。
观众们越发沸腾了,女孩们尖叫着,男人们也都站起来把身体前倾,夜色在此时彻底降临,这个世界变得寂静又热闹。
路明非悄无声息地挤到过道里,这样他就觉得好多了,能喘过气来了,夏弥和诺诺都蹦蹦跳跳很有些欢乐,黑色的眸子和深红色的眸子都像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宝石,宝石的表面倒映出无数的星光,那是会场中被人们挥舞的荧光棒。
路明非从贴着自己内衬的口袋里拿出一包那天早上买的烟,盒子里面只剩下一支了,锡纸的褶皱中藏着细细的烟丝,有零零落落的光落进香烟盒子,路明非把最后那支烟取出来,犹豫了一下却并没有点燃,只是夹在自己的耳朵上。
他想人这一生总有一天会学会喝酒,也总有一天会学会抽烟,烟和酒好像都能麻醉那些悲哀和悲凉。
他不抽这支烟是因为它不是柔和七星,那一次从日本回来之后路明非学会了抽烟,但除了雪茄,他只抽柔和七星。
这是那对兄弟抽的烟。那对兄弟里的弟弟在死去的时候都赌他赢。
那确实是一首很棒的歌,路明非靠在过道的栏杆上,有保安大叔原本准备呵斥他,但被同伴制止了。大叔的同伴是个很有些新潮的年轻人,染着黄色的头发,年轻人大概是很早就辍学出来打拼的坏学生,脸上的表情吊儿郎当桀骜不驯,但终归还是有点眼力见儿,过道上那个衣冠楚楚的家伙身上的行头放在国内能买他们俩之中任何一个的命。这并不是说超越法律的人命买卖,而是说如果他俩给路老板打工出了意外,那身衣服就能当得上一个人的赔偿金。这种人还是不要招惹为好。
夏弥探出身子来牵起路明非的手,女孩的身上是淡淡的花香,像是郁金香的味道,又像是记忆中很远很远的馨香,师妹的手软且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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