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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3章 申请调证据(第1/2页)
    12月25日,星期一,圣诞节。

    金胜起床后,没有去律所,而是开车直奔金山区检察署。

    9点钟,刚到达目的地,手机响了起来。

    屏幕上显示‘林夏警官’四个字。

    “金胜,你让我帮忙查的车牌号码,我已经查到了。”

    “这辆车登记在了一家名叫蓝海药业的名下。”

    “企业的详细资料,你去企查查上面看就行。我要去开会了,先这样。”

    听到最后一句话,金胜立即说道:“好的,谢谢林警官,您先忙。”

    挂掉电话,金胜拿出手机,打开查了起来。

    蓝海药业

    位于魔都奉贤区镇河村,注册资金200万。

    法人代表:温紫婧。

    股东:郑婷、田永康、谢凡双、王海。

    看到最后一个名字,金胜总感觉在哪里看到过。

    翻开案卷找了一下,死者叶小婉的丈夫,名字就叫王海。

    所以10月12日那天下午,是王海开车来接的。

    倒是说的通。

    金胜没有纠结这一点,先办正事再说。

    3楼的刑事组办公区。

    金胜又再一次踏足了这里。

    “季检察官,早上好。”

    “你好。”

    季平信对着金胜点了点头。

    眼神中带着一点点打量的意味。

    接着问道:“你这次来,有什么事吗?”

    金胜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道:“我想调取一点证据,比较关键的,但是卷宗上面没有。”

    “哦,你说说看。”

    季平信挑了一下眉毛,语气里有点小惊讶。

    毕竟这件案子的证据都已经审查过了,在他看来,没有什么遗漏的。

    金胜早就已经打好腹稿了。

    “第一个,叶小婉当时在银行大厅取钱、以及银行门口的监控视频。”

    “在治安局那边所有留存的视频中,没有。”

    “第二个,叶小婉的当时来到村子里的原因是什么,警方在卷宗中没有说清楚。”

    “另外,她的出行方式是什么?”

    “如果是自己开车,那么车子呢?车辆的轨迹,以及道路监控视频呢?”

    “要是打车的话,那么是随机的出租车,还是手机上叫的车。”

    “详细的下车地点在哪里?司机有没有找到?”

    听完这两点后,季平信的眉头直接皱了起来。

    严格来说,这些都属于细节方面。

    金胜要是死死的抓住来打,公诉方还真的有点难受。

    但是并不妨碍案件的定性。

    毕竟凶器上的指纹,以及从魏大勇家里搜出来的30万,可是实打实的铁证。

    金胜也没给对方太多的反应时间,直接拿出了一份申请书,放到了季平信的办公桌上。

    “季检察官,这一份,是我的书面申请,上面详细的说明了需要调取的证据及其与案件的关系?6?8。”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及《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检察署、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但是要递交书面申请,等检察署审核后,会确定是否同意调取证据?6?8。

    若申请被批准,检察署会依法进行调查和核实,收集证据?6?8。

    如果没有通过,则会出具一份说明。

    季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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