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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章 就这几招,那就收尾了(第3/4页)
    徐华波能混成合伙人,是有一定道理的。

    要想构成侵占罪,有四个必要的条件。

    第一:行为人必须存有明确、具体且非法的占有他人财物之意图?。

    第二: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侵占行为?。

    第三:被侵占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第四:行为人必须在权利人提出返还请求后,仍然坚持拒不交还??。

    徐华波知道在现有的证据中,想要全盘否认根本不可能。

    所以就盯着其中最难界定的一点来打。

    眼下这两段说词,就是为了模糊掉周阳和徐美凤两人,具有主观故意这一点。

    先点明主题,再辅助说明。

    这叫‘以点破面’,‘借力打力’。

    辩护的思路很清晰啊!

    只是很可惜,他的说法里有个很小的逻辑漏洞。

    这时候,主审法官听完了几段语音后,又开始发问了。

    “被告人周阳,你在10月13日的微信中提及。”

    “徐美凤跟你说过,不管你们俩能出多少钱,她都会再添一点买房。”

    “这句话中的‘你们俩’,指的是你和陈伊婷对吗?”

    金胜也来了兴趣。

    这个叫董善的法官很有意思啊!

    都开始抠细节了。

    看来是认准了周阳这个软柿子。

    又把问题抛给了他。

    或许主审法官认为,刚才击破过他的心理防线了,再来问他更容易查清案件事实。

    这次周阳倒没有一点迟疑的回答道:“是的。”

    主审法官紧接着问道:“所以说,是徐美凤先问的,你们能出多少钱。”

    “接着你去告诉的陈伊婷,才有她出资25万的事情。”

    “对吗?”

    周阳又一次愣住了。

    这个逻辑还真没毛病。

    都不用金胜出手,对方就已经捉襟见肘了。

    这是个负责任的好法官啊!

    真给力。

    金胜可太舒心了。

    从没想到过,‘原告位’竟然还有这个福利。

    以后看来得再试试。

    徐华波此时整个人都不好了,看来是自己的辩护策略出了问题。

    搞得主审法官,对己方的信任度全无。

    频频挑刺不说,还跳过自己去问周阳。

    碍于规则限制,他还真没什么好办法。

    早知道就先不搞‘重婚罪’这个点了。

    徐美凤此时就算再迟钝,也能看出不对劲儿了。

    她才不会去管什么规定。

    可刚想开口说什么,主审法官继续发问了。

    “被告人周阳,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此时,周阳眼睛向左右两边瞟了瞟,一咬牙回道:“是的。”

    “是我妈先问的,问我和小婷有多少钱。”

    “但是那个25万,确实是小婷主动说要出的。”

    “哪怕她当时跟我说没钱,相信我妈也不会说什么的。”

    金胜的嘴角,不由得挂上了一丝笑容。

    在事实面前,谎言不堪一击啊!

    ‘主动出钱’这个点先被打破了。

    徐美凤具有‘侵占意图’的嫌疑被加深了。

    “对...我当时也就是随便说说的。”

    “就算他们小两口都说没钱,我也得把房子给买了。”

    “再说了,小婷是个孤儿,一个亲人都没有。”

    “我这个当婆婆的,跟她的母亲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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