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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3章 且行且珍惜(第4/4页)
    老詹,那个新闻你看了没。”

    “什么东西?”

    “就发生在咱们小区里篮球场那个事,昨天都上新闻了。”

    “撞人?”

    “对.....听说上个月底法院判了,得赔20多万呐!”

    “这么多。”

    “可不是吗?”

    隔壁桌,有两个中年人正在一边撸串,一边聊着天。

    由于离得比较近,听得一清二楚。

    金胜和蓝承应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的停止了聊天,静静听起了八卦。

    “要说那年轻人也是倒霉催的。”

    “在家里楼下的篮球场打球,结果碰到老刘头自己跑进去瞎溜达。”

    “这一撞,好家伙,20多万没了。”

    “昨天来了好些什么自媒体、记者之类的。”

    “都给这事儿给搞网上去了。”

    “但我感觉没啥用。”

    “你说连法院都判了,再折腾又能怎么样。”

    “难不成还能听咱们老百姓的,改喽。”

    对面另一个人点头道:“是这个理儿。”

    “自古以来,民不与官斗啊!”

    “我家那个小子明年就要大学毕业了,我准备让他考公。”

    “22栋的陈天合,不就是因为有个当科长的儿子嘛。”

    “你看物业那帮人,平时下巴抬的多高,可每次见到他,都是点头哈腰的。”

    “........”

    蓝承应此时抬起扎啤杯,和金胜碰了碰。

    等两人喝了一口放下杯子后,有些玩味道:“金大律师,如果换成是你出马,能打赢吗?”

    金胜有些无语道:“小儿科的东西,你还好意思问我。”

    蓝承应笑了笑道:“怎么不好意思了。”

    “找你帮我温故知新一下,可以不。”

    金胜瞟了他一眼道:“行,你蓝大公子开口了,我哪敢拒绝啊!”

    “那你听好了哈.....”

    蓝承应没有回答,抬手示意了一下。

    金胜见状,随口便说了起来。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主要还是看被告人,有没有主观过错。”

    “首先,打篮球本身是一种激烈的对抗运动。”

    “需要在限定地方,进行着各种姿势的动作。”

    “因此,对一些不可预见的行为,完全没有义务去观察。”

    “其次,原告明知篮球场的作用,但还是进去了,那就应该视为自甘风险。”

    “意思就是,他得承担任何有损害自身的后果。”

    “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一般只会看一点。”

    “就是被告人,他能不能预见到原告这个行为,有没有尽到观察的义务。”

    “只要抓住这一点,官司就输不了。”

    金胜一说完,蓝承应立即轻轻拍了下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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