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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6章 邹敏的礼物(第4/4页)
    个案子的时候,她算计过我,不太老实。”

    “啊.....为什么呀!你不是她的律师吗?”

    金胜轻笑一声道:“谁说委托人就一定会相信律师。”

    “这就好比两个陌生人第一次见面,虽说明知道是来帮助自己的,但实际信任度能高到哪里去。”

    “尤其是刑事案件。”

    “那些真犯了罪被关进去的,多多少少都会带着点侥幸心理。”

    “因为他们不确定有多少犯罪事实,已经被蜀黍掌握了。”

    “万一都跟律师说,全暴露了怎么办。”

    “到时候会不会被判的更重。”

    “这就是典型的‘遮羞’心理。”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

    “咱们俩虽然坦诚相对这么多次,可在某些时刻,你是不是还会有点害羞。”

    一听这话,柳慧敏立即白了一眼金胜,顺手还在腰上轻轻拧了一下。

    “坏蛋.....”

    十来分钟后,两人才慢悠悠的走到了家里。

    坐到客厅沙发上,金胜掏出了邹敏送的盒子。

    打开一看,是两件高冰阳绿的翡翠挂件。

    一件是素装观音牌子,男生佩戴。

    另一件是用钻石镶嵌的一个椭圆形女士吊坠。

    “哇.....好漂亮。”

    一旁的柳慧敏忍不住惊呼道。

    绝大部分女生,对这种闪闪发光的东西,毫无抵抗力可言。

    金胜虽然不知道具体价格多少,但肯定不便宜就是了。

    邹敏今天送这个东西,看来花了不少心思。

    说真的,如果直接送钱,金胜不一定会收。

    因为很麻烦。

    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会不会被倒打一耙。

    再一个,私下收人家钱,到底要不要交税呢?

    不交,说不清楚来源、性质,一旦被查到,就叫偷税漏税。

    去交了,那就相当于留了证据,跟律所那边无法交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刑事案件,除了正常在委托协议中注明的服务费、差旅费...等办案产生的费用之外,律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事后收取其它费用。

    一旦违规,那事情就大条了。

    金胜当然有办法来规避,但雁过留声、事过留痕。

    谁都无法保证完美。

    为了这么点钱,没必要留下隐患不是。

    现在这个翡翠挂件,价值虽然不菲。

    可刚才邹敏就明确说了,属于朋友之间的馈赠,不在报酬、好处范围之内。

    另外,并没有具体说东西是什么。

    你说翡翠就是翡翠啊!

    那我还说是大黑牛同款的‘心型’人造石呢?

    金胜之所以敢收,那也是确认没问题才答应的。

    “来....咱们刚好一人一个。”

    “在一起这段时间,我都没送过什么礼物给你。”

    “这次正好,借花献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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